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建议回复函 > 正文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管委会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0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4884126

  厦沧保委函〔2015〕11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管委会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生柳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厦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第117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自贸区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您的建议很好,非常具有针对性。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4月21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正式挂牌。4月22日,李克强总理考察自贸区厦门片区并做出“先行先试、敢闯敢试、显现特色、活力四射”的重要指示,寄语厦门大胆闯用于创。厦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李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举全市之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

  关于重视顶层设计、注重统筹协调。

  厦门自贸区管委会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厦门实际,制定厦门片区实施方案。福建省总体方案以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为核心,力争成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厦门发展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金融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

  厦门自贸区围绕立足两岸、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坚持先行先试推进深化改革,致力于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创新转型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业态;创新两岸交流合作机制,形成两岸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示范区,成为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先行区。

  厦门自贸区的主要任务是深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围绕建设两岸新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贸易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坚持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率先探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新模式、新途径和新领域。主要包括创新产业转型发展路径、创新贸易监管服务制度、扩大金融领域开放、拓展海空航运服务功能、深化两岸交流交往等五大方面16项内容,着重从管理体制机制及政策创新方面提出77项试点任务清单。同时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着力培育融资租赁、两岸冷链物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保税商品展示交易、跨境人民币合作、服务外包、航运物流、生物技术、航空维修等十大功能性产业。

  (二)关于发挥宜居优势,延揽自贸试验区人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台交流合作工作方针,积极探索自贸试验区在两岸交流合作新机制、新模式、新领域,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参加厦门自贸区建设,促进两岸青年感情和事业深度融合,在李克强总理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号召鼓舞下,2015年5月,厦门自贸区管委会(海沧保税港区管委会)以服务外包产业园为共同载体,策划设立厦门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以下简称青创基地)。引进两岸创客青年人才,共同投身于两岸交流大潮中。

  为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参与青创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厦门自贸区管委会特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厦沧保委【2015】3号)。为入驻的青年创业家提供优质舒适的办公环境,生活环境,针对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软件信息、信息技术外包、信息流程外包、动漫游戏、文化创意、创新金融、第三方支付平台、生物医药技术研究和开发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给予相应的企业开办补助、办公租金补助、住房租金补贴、贷款担保补贴等各方面优惠扶持。

  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项目为全国首创,被省商务厅、省自贸区列为第二批创新举措。6月16日,基地举办揭牌授牌仪式,并与台湾4所大学签订实训合作协议,目前招商工作已全面开展,目前已有25家企业完成注册,另有上百家企业意向入驻。

  关于实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厦门自贸区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加备案管理的管理模式。5月8日起实施,投资领域更加开放。取消中方控股要求后,佳格葵花籽油、耐斯特生物油等外商投资项目投资方解除了项目审批障碍,增强了投资信心。外资项目审批改为备案后,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之内,减少了10余项材料,企业可选择在营业执照办理前后备案。

  在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厦门自贸区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制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等25项任务、目标要求。创新片区税收征管服务举措,在全国率先推行国地税一窗联办、率先实现了税控发票申领的网上全程办理。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行;国际商事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于6月6日成立。

  (四)关于引进新型机构,优化金融业态和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此项建议已列入自贸区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推进对台金融合作创新和金融业加快发展。试点创新台湾人民币回流使用的渠道和方式,打造两岸货币、资本市场、保险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快推进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等创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推进金融业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吴小红,联系电话:0592-6513205。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管委会

  2015年8月5日

  ────────────────────────────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印发

  ────────────────────────────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