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交﹝2015﹞函字75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童莲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L11链接线公交车增设莲花五村站点和延伸公交3路车到龙山西公交场站的建议》(第26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非常重视莲花五村片区的公交出行问题。接到您的建议后,市运管处、公交集团立即与您沟通并在3月25日和您一起进行了现场勘察。关于3路线路的延伸建议,由于筼筜湖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吕岭路4月19日起敷设污水干管,道路开始围挡施工,并且吕岭路作为2015年轨道2号线施工的路段,交通组织将有变化,道路通行能力大幅下降,吕岭路沿线公交线路目前不具备延伸或调整条件,经认真研究,暂不宜实施。
为进一步方便莲花五村片区市民出行,结合片区实际条件,4月27日起,23路和L11路莲花五村始发方向在龙山路上单向增停龙华里站。下一步,公交集团将密切关注23路客流情况,适时调整发班密度,方便居民出行。
谢谢童莲青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阮跃国
联 系 人:林夏云
联系电话:0592-5673836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2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