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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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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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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思政办函〔2015〕105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秀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是城市市容管理的“顽疾”。我区以“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依法取缔”为宗旨,突出“属地管理”原则和“联合整治”手段,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整治效果。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和已掌握的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占道经营的规律和特点,划出重点整治路段及场所。由属地街道协同辖区派出所、执法中队、工商等部门采取错峰上岗、延长时间、包片巡查、定点管控等方式组织清理整治行动。针对厦大南普陀周边、会展中心周边、环岛路沿线等整治难度大的路段,我区属地街道牵头,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整治成效显著。2013年底,我区专门成立“四车”整治综合队,依托思明公安交警大队,专项整治包括电动三轮车在内的四种违规车辆上

  路行为。2014年12月以来,我区已多次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共出动人员3173人次,车辆887车次,查处纠正三轮车小货车流动摊贩11966起。

  您提出的“疏堵结合、因地制宜、摊点合法化”等建议,经过我区长期实践证明,目前并不适行。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一是城市空间的局限性制约了规划区域的选择,现代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区人口密集、空间狭小,无论在哪个区域规划“摊归点”,都难免与相邻的居民产生不利影响。二是电动三轮车摊贩群体难以有效管理,这个群体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经济利益至上、且机动性超强,一旦规划了区域,短期内数量将无限增长,因此带来超越区域、交通拥堵、拉帮结派、争抢地盘等不可控因素,新的公共安全隐患随之产生。三是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问题,电动三轮车经营“关东煮、麻辣烫、烤鱿鱼”等小吃、烧烤,不可避免要对经营车辆进行改装,这些经过改装的慢速车辆行驶在城市机动车道对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具有极大安全威胁,公安交警部门已明确规定这些拼改装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另一方面,这些小吃、烧烤卫生条件无法保证,油烟严重污染空气,经营者使用不合格燃气将带来安全隐患等,无论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环境保护的哪一个角度去衡量,电动三轮车经营均无法获得存在的合理理由。

  为此,我区将继续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对少数人管理,为多数人服务,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努力建设幸福思明,共同缔造美丽厦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此函。

  领导署名:尤小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联系人:杨佳  联系电话:1885051682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厦湖府办函〔2015〕102号

  答复类别:A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秀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流动摊贩影响城市管理问题,我区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积极探索小吃类、民俗类项目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努力使城市管理工作在维护环境整洁有序、满足市场需求方面实现新进步。

  一、探寻空间,满足摊点经营需求

  一是积极寻找辖区内适合引入特色小吃及民俗项目入驻的闲置空间,做好项目前期预留铺垫工作。目前,“翔鹭闽南古镇——闽南特色小吃及文化民俗一条街”项目已落地,计划于6月13日正式对外营业,届时能容纳近90个摊位,将很大程度上解决民间小吃及民俗类型摊点无处容身等问题。

  二是联合海西晨报共同主办“2015湖里购物节”,计划投入近300万元,自2015年8月份起,对辖区五大商圈及五个街道中心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集市、展会等线下特色活动。目前已确定的有万达、SM商圈的美食小吃一条街活动、禾山街道的五缘湾盛夏夜啤酒烧烤美食季、湖里老街特色闽南小吃集市活动等,充分满足各类摊点的经营需求。

  三是通过对偏远地区、缺失地区实施政策性补贴,提高各类规范合法经营场所占有率,提升市民购买便利性,从政策层面引导市民进入规范合法经营场所进行购物,达到倒逼违法占道经营退出市场的目的。目前,国家商务系统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均对专业市场、社区便利店及生鲜超市等进行场地租金、人员工资等方面资金补贴,2015年1月至今,我区已发放该类补贴60余万元。

  二、加强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我区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社会共同关注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问题,形成自觉守法氛围。同时,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占道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制止和查处机动车、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各种无证货车、摊贩强买强卖和阻挠城管执法等违法行为。2015年至今,累计纠正各类占道经营约14950起,其中劝离三轮车非法上路、车辆违法占道3169起,暂扣电动三轮车1475辆,查处涉及占道经营车辆577起。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枫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 :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 月2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B)

  尊敬的陈秀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治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区认真对待、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确实存在改装三轮车、小货车占道经营的现象。为此,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我区集中开展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有效遏制乱象,实现全区城市主次干道交通畅通、市容市貌整洁、经营秩序正规有序。整治工作由区城管办牵头,区执法局、集美公安分局、区建设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区运管所、区渣土办、各镇街等相关单位配合,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部署。2014年12月30日,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集美公安分局、区执法局、区建设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区运管所、区渣土办、各镇街等相关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由城管办负责统一筹划、协调和安排整治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二是明确分工。区执法局负责在辖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上,重点整治利用三轮车、小货车占用公共部位、设置流动摊点、夜间占道从事烧烤等违法行为,对三轮车、小货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与处罚。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现场予以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予以暂扣经营工具。集美公安分局负责对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乱停车进行整治;三是联合整治。由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区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执法力量,每月组织全区联合整治行动,通过日常管理与巡查整治工作,强化对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整治效果。

  三、工作成效

  根据投诉多、整治难度大的特点,我区选择了辖区内英瑶路、渡田路、集源路、石鼓路、杏东路、中宛路、杏林湾路、孙坂路等12条道路进行重点整治。期间,主要采取“五定四落实”(定人、定岗、定路段、定片区、定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进度、落实时限)的工作方法,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无缝链接的管理模式。截至今年3月2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814次,出动执法车辆253台次,查纠三轮车、小货车流动摊贩773起,暂扣物品5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经过整治,辖区三轮车、小货车占道经营现象虽有所改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一是查处难度较大。由于三轮车、小货车改装后,机动性、流动性、灵活性较强,摊贩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整治难度大;二是暴力抗法时有发生。当执法人员对摊贩采取暂扣物品等强制措施时,经常遭遇到摊贩的谩骂、围攻,甚至殴打;三是管理难道度大。随着集美区开发建设的加快,如集美新城、集美北站、中航城、万科、中海地产、宁宝世家等相继开盘和配套设施的完善,管辖区域不继扩广,外来人口急剧增多,辖区占道摆摊经营的摊贩也增多,我区执法力量不足,查违任务重等客观因素存在;四是周边生活配套存在不足。随着城区建设的不断扩大,辖区内有些住宅区周边菜市场、停车场等配套设置不齐全,客观上造成了三轮车、小货车摊贩随意占道摆摊的现象;五是小区内及周边停车占道经营显上升趋势。法定节假日前后,因许多居民有生活需求,图方便,导致小区内及周边占道经营增多。

  下一步,我区将抓紧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流动商贩及经营者引导教育;二是继续开展三轮车、小货车占道经营联合整治行动,采取“每日一小整治、每周一专打、每月一轮联合执法”的套路,依托综合执法机动队,实现联合执法;三是进一步组建细化市容网格管理,强化绩效考评及问责;四是认真摸索专项整治有效手段,创新行政执法思路,以常态化管理为主,联合执法为辅,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欢迎您随时提出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落实。

  领导署名:孙加庆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联系人:陈卫平 , 联系电话:62237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B)

  陈秀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治理的建议》收悉,接到建议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研究部署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将我区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厦门市城市综合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厦城管办[2014]13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改装三轮车(含人力、电动及摩托车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回潮乱象,结合实际特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整治方案,构建常态化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区城管办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制定一名分管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不少于2次工作协调会,负责统一筹划、协调和安排整治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二、成立联合执法组,各镇街成立综合执法机动队,实现联合政治综合执法

  联合执法组由区城管办、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各抽调2名执法人员组成,由区城管办统一协调调度;综合执法机动队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人员,同时抽调辖区内派出所、城管中队、工商所等执法力量联合组成,强化对三轮车、小货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行为的阶段性联合查处和机动打击力度,着力提升执法效能。

  三、坚持“每日一小整治、每周一专打、每月一轮联合执法”工作套路

  每日各职能单位负责对辖区内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进行日常劝导纠正;每周组织力量对三轮车聚集点进行一次重点集中打击,连续12小时滚动整治,保持高压态势;每月联合各执法部门,出动综合执法机动队,组织一轮不少于3-5天的时间的重点路段、窗口地带或问题相对集中突出点位的机动性联合整治或专项整治行动。

  四、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数字城管系统运用

  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综合管理网格巡查员队伍,优化网格划分,构建区、街镇、村居三级城市综合管理网络,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实现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把网格化管理充分融入数字城管系统,运用数字城管对重点关注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可视、可控”,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为早发现、早查处提供条件。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郑雅宁

  联系人:陈清太

  联系电话:7558190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

  厦翔政函〔2015〕147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秀新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翔安区在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转业难以一步到位。为了解决生计问题,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外来务工人员乱摆摊设点和占道经营的问题不断出现。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通过集中治理、突击整治、日常巡查等多种形式,对违反《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及处罚,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目前整治状况

  根据您的建议,我区结合全市开展的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将纠正市容环境卫生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为期十五天的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商贩依法经营。执法人员走街进店逐家做工作,进行法规政策的宣传,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二是加强管控。为加强市容管理,组建相对固定的市容整治专门队伍,对全区的市容环境进行日常管理。三是积极协调、齐抓共管。各镇(街)、社区村居及部分经商协会多方协商,整合资源,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齐抓共管。通过半个月的整治,先后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共纠正占道经营行为2367起,没收占道经营(跨店经营)广告牌71块,没收帐篷50余顶,其它经营物品165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将继续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管控力度,分三个层面,三种方式,三段执法。即:重点节点,步行定点盯防;重要路段,摩托车反复劝导纠正;重点区域,执法车全面巡查。通过举一反三、互通配合,着重查处屡教不改者。一是针对发生问题较多的地段,实行定点盯防,按照“五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奖惩,设置盯守责任岗,安排协查员驻点盯守,及时纠正、耐心劝离,多管齐下,反复纠正引导。二是适时调整上班时间,进行错时执法。保证在群众投诉密集的时间段和重点区域有执法人员执勤,做到普通巡查和重点保障无缝结合,确保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探索实行“派驻式”综合执法。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周期长、易反复等特点,协调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整合资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大力遏制违反《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产生和蔓延,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周桂良

  联 系 人:戴运动

  联系电话:0592-788997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0日

  厦海政函〔2015〕159号

  办理结果:B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陈秀新代表:

  《关于对电动三轮车占道经营治理的建议》(第120号)收悉。我区作为分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厦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轮车小货车非法上路及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厦门市市容考评委《关于开展三轮车小货车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考评的通知》精神,我区认真部署,制定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在城区重点区域及主要道路开展为期二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整治效果,同时也发现我区城区建设在流通领域功能配套不全的缺陷:主要是农贸市场、小商品交易场所满足不了民众日常的生活需求,加上海富路步行街改造、沧虹路乐海百货拆除后清理了近500个摊点,这些摊点随后分散至沧虹路、海兴路、沧元路等区域,造成了部分路段市民出行不便,生活受到了一定影响。

  同时,结合您提出的“疏堵结合,规划合适区域,宽严有度,分类监管”、“因地制宜,政府提供必要的设施和其他服务来提高摊贩的服务能力与质量”、“摊点的‘合法化’管理与特色市场的规划相结合”等,我区日前已拟成专项整治流动摊贩报告,主要措施如下:

  一、改造利用现有菜市场,对生活区流动摊点整治清理进行疏导分流。

  二、因地制宜利用闲置的政府储备用地搭建临时市场,对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进行疏导分流。

  三、具体实施措施。

  由区经贸局负责落实经营权转移和对外招租等相关事项;由相关街道负责临时市场的选址、建设等相关事项的落实,改造扩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临时摊点,做好日常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区流动摊贩疏导工作的牵头和具体实施工作,对各疏导点的规范管理提供执法保障;由区民政局、残联负责对被疏导的流动摊贩中残疾、低保、下岗等特殊群体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把关;由区卫生局负责对流动摊贩经营的食品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对相关投诉予以查处;由区工商局负责对各流动摊贩疏导点经营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并对相关投诉予以查处,同时加强对店家占道经营的管理。

  今后,我区将加大巡查力度,做好督促管理。一是全面宣传到位。对列入专项整治区域的店面商家及全体流动摊贩发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公告》,同时通过司法宣传车沿线播报整治公告,做到广泛宣传告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明确禁止占道经营。二是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整治工作。三是建立长效化的“管理+执法”的管理机制,在联合整治后的区域设置适量的行政执法岗亭,由属地街镇聘请专职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配合辖区执法中队持续性管控,确保整治成果长效性。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吴伟平

  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592-6089105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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