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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22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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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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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22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金安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加强食品市场检查力度及媒体监督让食品安全在阳光下运行”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的分析很透彻,提出的建议也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感谢您的宝贵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行信息化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持续推进小型食品经营户纳入监管系统的覆盖工作,规范小型食品经营户在进货的时候依据供货商提供的上市凭证,通过监管系统查证其所购进食品的质检报告、食品供货商的主体证照信息等资料合法有效,方能进货。通过查验,严格保证购进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加强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食品违法犯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各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校园周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小型食品经营户的摸底工作,督促落实小型食品经营户依法依规自律经营。截止目前,共查办食品案件88起,查扣不合格食品数量2438.28公斤,罚没金额54.16万元,有效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抽样检验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围绕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餐桌食品,以及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食品,结合上级部署的抽检任务,加大对小型商场超市便利店的抽检规范,截止目前今年共抽检食品102批次,并及时依法针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后处理,严格保障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四、 群力群策,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及公众监督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有奖举报机制。2012年,我市出台《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奖励最大金额可达30万元。同年2月10日正式启动968123市长专线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氛围。同时努力做好部门间信息沟通、网络舆情监测和监测检测信息共享工作,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和监管盲点死角,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扎实构建行业纠风、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纠风平台。我市在开展食品安全纠风专项行动中,创新方式,把专项纠风打造成一个集接受举报、督查督办、宣传知识、消除疑虑的综合平台。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第一时间联系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查处,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明察暗访及督察督办,有效消除部分监管盲点,震慑不法生产经营者;最后把调查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厦门日报“监督在线”专栏回应社会,让群众感觉举报有查处,问题有回复,监管部门有作为,及时消除了群众的疑虑。

  三是常态化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多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已形成常态化模式,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如“食品安全周”、全市食品安全培训、广场咨询、食品安全“四进”、“放心餐饮”道德讲堂等,宣传成效明显。各部门通过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开举报咨询电话,科学引导消费,增强市民群众识假维权能力。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朱建新

  联 系 人:陈振哲

  联系电话:2202199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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