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市政园林〔2015〕函字66号
办理结果:C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孙飒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厦门市率先推行干湿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的建议》(第124号)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们同您的看法一样: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需要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人人行动的机制,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推动。尽管垃圾分类工作难度度很大,但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厦门,应该努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二、2014年,我们指导思明区在瑞景、湖里区在康乐、海沧区在兴旺各开展了一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各试点片区按照2+N(先干湿分离,再进行细分)模式组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通过一年的试点,我们在垃圾分类的组织、宣传、保障、技术路线方面摸索了一些经验和路子。在认真梳理试点成果、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吸收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以及有关企业和垃圾分类工作热心人士的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正在制定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其内容包括组织结构、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分类投放及收运模式、组织形式(政府组织或市场运作)、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立法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以及各项保障(包括资金、制度机制、技术支持)等方面。待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我们将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这次推动的垃圾分类工作,将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模式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您的提案中提出的“改进目前的收运方式,推动垃圾分类收费制度,建立监督体系等;提出适宜可行的分类及针对再利用需求的分类;与市场对接,结合末端处理开展分类收集工作;公开相关信息;加强媒体宣传、幼儿和小学生的教育”等5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已在《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中体现。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吴明哲
联 系 人:连圳伟
联系电话:0592-5181802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15年6月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