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委编办函〔2015〕17号
办理结果:C
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35号提案的答复函
彭建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镇(街)基层环保机构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案悉。谢谢您对我市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环保局分办意见:2015年3月27日,同安区政府审议通过《同安区建立镇(街)/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区政府从人员、经费等方面进行保障,计划招聘28名非编工作人员,全部派驻辖区11个镇(街)、场,实行环保分局、镇(街)、场双重领导,全面开展辖区内环境监管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三级网格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我办意见:市环保局下设六个区直属分局(其中同安分局机关编制9名),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市环保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下设六个行政区大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岛外设四个行政区分站。岛外四个区已在各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环保工作站牌子,并配备相关人员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思明、湖里区也正在抓紧落实这项工作。省里对镇街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规模(包括事业编制)有明确规定。同时,2012年底后中央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因此,我市镇街机构设置和人员规模受到严格限制,难以再增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目前,我市其他各区也正在推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下一阶段,市环保局将推广各区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环境监管网络,着力提升我市环境保护监管整体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刘绍清
联 系 人:洪铭媛、施峻峰
联系电话:0592-2896560
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