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建议回复函 > 正文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0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4884155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金柱等代表:

  《关于加大对水源保护地政策扶持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莲花镇作为重要的水资源保护地和国家公益林保护地,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对厦门市水资源和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市财政在生态建设方面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并将进一步研究和深入相关工作。

  一、市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对加大了同安区转移支付力度,2014对同安区的转移支付金额达到19.6亿元,增加10.5亿元,增长115.5%。其中:

  (一)为提高同安区尤其莲花镇等生态功能区域的公共服务水平,2014年市级对同安区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财力递增补助2项转移支付,可由同安区统筹用于全区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包括生态保护和农业水利等。2014年对同安区以上2项补助共计2.0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亿元,财力递增补助0.87亿元),对比2013年为净增加。截至目前2015年已经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8亿元,增长50%。

  (二)为保护生态公益林和鼓励植树造林,市级按林地面积下达同安区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等专项补助,2014年补助金额0.16亿元,增长14.3%。

  二、关于建议中提出的相关问题

  (一) 关于加大对莲花镇财政转移支付的问题

  针对加大生态保护区域支持等问题,我局正在积极研究促进主体功能区发展的转移支付制度,将结合我市实际,以区域发展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补助资金分配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市级将加大生态功能区的投入力度,提高其保护生态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二)关于将莲花水库集水区涉及的相关村列为水源保护村的问题

  目前,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仅有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个,根据《同安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农村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厦府办〔2012〕224号)文件精神,对汀溪水库上游汇水范围内十二个行政村开展全面生猪禁养等多项整治,并实施生态补偿,补偿资金由市级、同安区、翔安区共同承担。此项政策由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牵头和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配套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设立需由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后报市政府、省政府批准,目前市环保部门正在对莲花水库区域开展相关工作。市财政将根据规划工作的进展,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志成

  联系人:林茜

  联系电话:0592-5398131

  厦门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B)

  叶金柱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水源保护地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区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莲花镇的财政转移支付问题

  鉴于,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市级拟将建立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办法,专项用于补助区级生态保护事业相关支出。目前,我区财政部门已根据市级初步拟定的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将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详实的摸清掌握我区生态保护基本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市级政策扶持,力求该项政策考核能够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按照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保护发展等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规模、人口数量、辖区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因素,建立公开、公平、量化的“保民生、保生态、促均衡”转移支付办法,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等各项事业均衡发展。

  二、关于将莲花水库集水区涉及的相关村列为水源保护村,享受水源保护地政策扶持和生态补偿资金问题

  目前,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村庄已实行农村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而莲花水库是省、市重点民生工程,是继九龙江北溪、汀溪水库、石兜一坂头水库之后,我市新开辟的第二水源地,莲花水库即将开始蓄水且将纳入全市供水网络供应生活用水,统筹开展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汇水区相关村也应列为水源保护村,享受水源保护地政策扶持和生态补偿,我区将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的支持,让村民享受水源保护地政策扶持和生态补偿资金。

  三、关于加大对莲花镇“美丽乡村”建设以及莲花旅游业、生态农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的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重视下,我市休闲农业发展有了新的突破,共有7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 “省休闲农业示范镇”及12个 “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同安区是我市休闲农业发展较好的区,有五峰古堡、丽田园农家乐专业合作社、莲花罗汉山3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莲花镇、汀溪镇、竹坝经济开发区3个“省休闲农业示范镇”及顶上人家等8个“省休闲农业示范点”。2015年,市农业局将积极配合区镇及相关部门鼓励引导同安区参加农业部开展的“中国最美乡村”的评选活动、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及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评选等创建活动。

  我区将加大对莲花镇“美丽乡村”建设以及莲花旅游业、生态农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一是结合我市“多规合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林控制线为基础,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农业发展空间布局,推动现代都市农业规划与全市产业规划衔接。二是加快出台简便易行的休闲农业规范管理办法和审批制度,降低休闲农庄准入门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与适当倾斜和优惠,积极推动乡村旅游等级评定,保障农家乐、渔家乐、观光农场等休闲农业形式合法、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充分结合同安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深入挖掘同安浓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整合周边农业资源,以休闲农业景区园区为载体,糅合同安乡村农耕文明、民间艺术、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资源,提升同安休闲农业内涵与品位。四是增强休闲农业体验性及互动性,借鉴台湾经验,让游客亲身体验种植、浇灌、采摘、捕捞等农事活动,并在体验过程中为游客讲解相关生产知识,增强趣味性、参与性,满足游客体验耕作乐趣、缅怀田园生活、品味农业情调的需求。五是完善交通、水电、网络、通讯、道路标示牌、停车场、公厕、污水及垃圾处理系统等休闲农业基础设施,逐步推进环山风景道、竹坝机耕道、河流环境整治、城市自行车慢行系统等基建项目,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硬件保障。六是设立专门的休闲农业辅导机构,定期组织专家下乡对休闲农业经营者进行技能培训和创意辅导,通过旅游学校、农技培训等平台,定期举办休闲农业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进行旅游管理知识、旅游接待技术以及生态农业知识等专题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基本技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同安休闲农业输送一批优秀、专业的服务人员,展示良好的休闲农业市场形象。七是推动两岸休闲农业项目建立“点对点”“区域对区域”的合作模式和机制,建立良好合作与帮扶关系,在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台湾优秀人才及台资企业来同安发展休闲农业。八是加大同安休闲农业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推介会、开展摄影比赛、拍摄主题宣传片、印发宣传册,举办休闲农业节等多种多样的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传播渠道,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层次全方位展现同安休闲农业特色,吸引各地游客前来体验。

  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朱永辉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

  联系人:陈清太

  联系电话:7558190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