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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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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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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教建议〔2015〕函字14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林起代表:

  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建议《关于理顺五缘音乐厅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厦门市五缘音乐厅的关心和帮助。

  通过对您所提建议的学习,尤其是与您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使得我们提升了认识,收益匪浅。在如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认识上大家取得了初步共识。

  您的建议和指导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明晰了对五缘音乐厅未来发展趋势的定位;进一步理解了社会各界对办好五缘音乐厅的期望;进一步了解了中音鼓浪屿钢琴学校对音乐厅的使用需求。建议为今后我们“立足岗位特点,创造一流服务”指明了努力方向。

  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中指出的三点不足和三点建议,我们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做如下的初步答复,供您参考,请批评指正。

  一、五缘音乐厅目前的情况

  五缘音乐厅是厦门市政府全额投资8000多万元建设的大型项目,2013年竣工。是厦门目前条件最好的、专业化程度最高、设施最完善、设备最先进的音乐艺术场馆之一。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50号“关于五缘音乐厅”的专题会议精神,将音乐厅命名为“五缘音乐厅”,2014年起,正式委托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管理。随后,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五缘音乐厅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等专项议题,成立了五缘音乐厅管理领导小组,通过系统内调配和公开招聘人员,初步搭建了管理和服务机构。

  在业主单位(市行政资产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厦门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克服了人手不足、没有经验等困难,勇挑重担,接受该任务。一方面,仔细清点音乐厅的资产,逐步处理并理顺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边干边学做好对学村各校(尤其是中音钢琴学校)的服务,保障各校的基本使用需求,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走向正轨。据统计,2014年音乐厅接待保障的各类活动共计73场次(含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各类演出40场次),其中周末和晚上的演出活动31场次;2015年至今已接待保障各类演出活动79场次(含中音钢琴学校62场次),其中,周末和晚上的演出活动 32场次。从数据可以看出,由于半数以上的演出和活动都是安排在周末和晚上进行,音乐厅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的要求,克服家庭困难,牺牲双休日,加班坚守岗位,保障所有活动的正常进行。

  8月13日,国桂荣副市长到音乐厅视察调研,对五缘音乐厅全体人员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音乐厅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二、建议落实的情况汇报

  根据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相关内容和您的建议,我们及时报告了局分管领导(五缘音乐厅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并和业主单位(市行政资产管理中心)进行了反馈沟通,听取他们的指导意见,对建议指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核实,共同商讨解决办法,目前已经落实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建议精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1.根据音乐厅服务对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以及广大教育系统)的特殊情况,做音乐厅员工的思想工作,要求大家学会换位思考,把专业化的高级设备音乐场所与一般的学校管理,区别对待。音乐厅全体人员正在提升认识水平,努力落实建议中提出的管理事项,立足岗位做好服务,

  2.根据音乐厅运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五缘音乐厅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有序,流程规范,安全高效。比如,根据音乐厅服务基层学校的特点,研究开发出便捷申报流程,提高审批时效,积极探索建立网络申报工作流程,提升服务基层学校工作效率。

  3.拟尽快向物价审核部门提出申请,根据音乐厅各类场地使用情况,活动规模,水电费用,运营成本,资产折旧和损耗,制定出相对合理的音乐厅对外租赁收费标准,制定一套租赁管理机制,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按照业主的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二)落实管理事项,提升音乐厅的使用效率

  1.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作为音乐厅资产使用和管理责任主体,既对音乐厅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财政资产享有使用权,同时也承担对音乐厅所有国有资产保养维护、保值增值的责任,因此,落实管理事项,充分发挥音乐厅及设备设施的功能,千方百计提升音乐厅的使用效率是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2.对音乐厅如何合理合法的提升效率,更好的为教育界广大师生服务,更好的为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服务等问题,我们将做一次深入的调研,邀请专家对音乐厅的各个场馆职能做规划,对附属设备进行一次检修,从科学管理上要效率。

  3.目前音乐厅存在许多困难,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技术力量不够,为了弥补音乐厅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现状,在积极申请编制的同时我们打算本着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思路,积极探索,采用外请和自身力量相结合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对于大型演出活动和特殊专业设施设备技术人员需求,走社会化购买服务的方法,这样,就可以为音乐厅专业设施的高效率使用和今后的社会化演出服务提供保障。

  4.从运行一年来看,提升效率,保障安全的最紧迫任务。近期我们计划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建设专属于音乐厅的大门和进行内部附属厅馆的二次装修改造。经过调研和协调,初步确定把原来的侧门扩大为正门,确保消防安全大车能顺利进入到音乐厅;把附属的排练厅进行必要的改造和装修,扩大使用功能,如:可以举办小型室内乐、管乐、弦乐的排练和观摩,声乐、室内剧的排练观摩,舞蹈的排练和观摩等,拓展排练厅的多种功能设施,达到“一专多能”可以接受更多的服务需求,提升使用效率。

  (三)理顺体制机制,严格制度协调管理

  1.市领导对理顺体制机制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多次指示和出面协调,您的建议切中问题的本质,把它列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都充分说明了理顺体制机制,严格制度协调管理的重要性,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呼吁成立有相关领导、业主方、管理方、学校代表、教师代表参加的统筹协调委员会。

  2.在音乐厅的运营工作中,业主方(厦门市资产中心)曾正式下文,要求我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具体请见附件一,关于加强五缘音乐厅运营管理的函),防止下列问题的发生:

  (1)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音乐厅的管理权授权、许可给第三方;

  (2)使用或管理不善,造成音乐厅主体结构以及核心设备的严重损坏;

  (3)未征得市行政资产管理中心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音乐厅用途或转租转包音乐厅设施设备;

  (4)在音乐厅内开展被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判定为非法或有违教师职业道德的活动。

  3.一年来,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和业主方的要求,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制定出一套比较完整工作规章制度,避免工作无章可循的尴尬。制度内容涵盖演出主管、灯光音响、广告策划、机电维护、场地管理等演出保障人员的岗位职责;涵盖了《五缘音乐厅管理制度汇编》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见附件二);安排专人管理音乐厅的设施设备,保障日常维护的连续性;完成了门禁系统的升级,杜绝了因私擅用音乐厅场所的现象;完成了音乐厅围栏改造工程和音乐厅更名制作工作;维护修缮了音乐厅2013年至今未保养的空调系统、电梯维保、消防系统、舞台设施;修缮解决了墙体漏水、马桶损坏等问题,增添音乐厅内部绿化租摆;铺设了主厅走道的塑胶地板,降低观众走动的干扰杂音;增添直饮水设备,解决观众和演员的饮水问题。

  4.在制度的实际情况执行中,我们严格遵照附件一和附件二的具体要求,做到大事请教,小事严谨,依法依规,划线走路。但是,由于音乐厅服务对象的特殊情况,严格的管理使得个别学校个别老师本来习以为常的习惯,通过制度层面给规范了,工作场馆的使用不再那么随意了,给他们带来不便,甚至影响了他们的收入,因此而遭到个别人的无端指责,音乐厅的同志也感到很委屈和不理解。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特别希望业主(本次建议的主办单位)和有关单位能共同出面协调,明确音乐厅、学校、教师的“责、权、利”今后大家共同遵守。本次建议直抵问题的核心,相信有利于破解这个难题,我们非常欢迎、非常感谢。

  (四)大胆尝试,扩大音乐厅影响力和美誉度

  音乐厅具备承办各项国际专业比赛、专业音乐会以及举办国内外大师班的条件,是开展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的重要场所和全市师生进行高雅艺术实践的重要基地,为扩大音乐厅影响力和美誉度,我们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请您指正。

  1.“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借鉴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音乐厅的管理经验和模式,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尝试引进专业演出中介机构策划,科学合理安排厅馆的使用,接受适合音乐厅运行新的管理模式,扩大知名度,提升美誉度。

  2.尝试“厅团合作”、“厅企合作”、“厅校合作”的新模式,在优先安排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的演出的同时,引进知名音乐团体演出,扩大知名度,提升使用效率;

  3.部分服务社区和学校的商业化演出可以采取服务外包方式。  

  4.调整绩效方案和上下班时间,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对大型演出保障和专业设施设备的操作运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

  总而言之,厦门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将虚心接受上级领导、人大代表的指导,积极倾听广大师生的呼声,本着创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不断探索现代化音乐厅管理模式,为营造优雅环境,普及高雅艺术,推进厦门市艺术教育工作,推动国内外和对台的音乐交流,提升品质,扩大影响,为打造厦门钢琴之岛、音乐城市、美丽厦门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郭献文

  联系人:  庄敏琦

  联系电话:2577763

  厦门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厦财函教〔2015〕17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林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五缘音乐厅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五缘音乐厅基本情况

  五缘音乐厅是厦门市政府根据五缘湾片区文化事业发展和钢琴学校建设要求,全额投资8000多万元建设的大型项目,位于五缘学村校区内,是一幢独立的单体建筑,建筑总面积为6784㎡。该项目工程于2009年3月开工,2010年2月竣工。装修工程从2011年8月开始,2012年11月完成,2013年竣工验收后,由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以下简称“钢琴学校”)负责管理使用。2013年,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250号)“关于厦门音乐学校有关工作”确定,将音乐厅命名为“五缘音乐厅”,产权归属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名下,委托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管理。同时,明确五缘音乐厅是我市目前专业化程度最高、设施最完善、设备最先进的音乐艺术场馆之一,除满足钢琴学校专业教学和艺术实践用途之外,还肩负着普及高雅艺术、推动文化交流、满足市民多层次文化生活需求的使命。为此,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与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于2013年底签订了为期5年(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委托管理合同,并将音乐厅相关资产移交给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管理使用。合同中明确要求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一是要制定《音乐厅安全管理规定》、《音乐厅使用管理规定》、《音乐厅演职人员管理规定》、《消防安全制度》、《音乐厅入内需知》等管理制度。二是要配备艺术管理、灯光音控师、专业电工、录音录像、机房管理、宣传接待和资产管理等专业人员,为音乐厅教学使用和社会化演出服务。三是每年要完成一定场次的社会化演出任务,其经营收入按规定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保证音乐厅的日常运行,2015年,市财政局安排给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音乐厅日常管理费用137.74万元。其中:保证音乐厅工作人员需要,安排人员和演出期间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劳务费用等40.2万元、水电费20万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经费30.05万元、物业管理费47.49万元。

  二、代表建议有关问题的情况反馈

  我局接到《关于理顺五缘湾音乐厅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的建议》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于3月26日和4月1日分别到钢琴学校和市教育局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并牵头组织钢琴学校、市教育局和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三家单位于4月10日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沟通,两家单位在提高五缘音乐厅使用效率,简化使用申请审批程序和有关设备的管理使用上基本达成共识,习奏会及录音实践课等使用音乐厅的具体细节将再进一步商议。4月20日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再次与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和钢琴学校进行了沟通协调。

  建议中提到的三个问题反馈如下:

  (一)关于“使用效率低下”问题。经了解,2014年音乐厅共接待保障各类演出活动73场次。其中,钢琴学校 40场次、教育系统和其他单位公益性33场次。2015年1月至4月11日共接待保障各类演出活动27场次。其中,钢琴学校15场次、教育系统和其他单位公益性12场次。存在使用效率低下的情况。

  经协调,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同意加强全年活动的计划安排,充分利用音乐厅,避免闲置浪费。在满足钢琴学校专业教学和艺术实践用途之外,多引进一些高雅艺术团体,以推动文化交流、满足市民多层次文化生活的需求。

  (二)关于“名琴等贵重设备缺乏专业化养护”问题。经了解,目前音乐厅配置的资产中有些资产(含四台钢琴)归属钢琴学校名下,责任归属不清,造成养护扯皮现象。

  经协调,今后音乐厅所配置的资产(含四台钢琴)统一由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并聘请专业人员做好设施设备的专业化养护。

  (三)关于“对音乐厅的使用安排和有关设备操作维护不科学不合理”问题。

  经协调,一是对于音乐厅的使用事项,由钢琴学校提出使用音乐厅需求,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钢琴学校双方再进行沟通协商确定;二是对于音乐厅的计划安排,由钢琴学校每学期初提出本学期使用音乐厅的计划安排,向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报批,经批复后原则上按照计划执行,属于计划内安排无需再向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报批,遇特殊情况需临时使用的,双方及时沟通协调,做到既有计划性,又具灵活性;三是对于音乐厅的使用报批,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同意进一步简化使用音乐厅相关报批程序,及时批复,保证钢琴学校的正常需求;四是关于音乐厅的管理维护,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同意专门制订科学合理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合理配备人员,确保设备维护保养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对音乐厅的日常运行,有安排专门的经费保障。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上述问题的出现,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也进行了认真的反思,确实存在监管不到位、了解不深入、协调不及时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协商机制。由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牵头成立钢琴学校、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音乐厅使用管理协调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共同管理、共谋发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对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履行合同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音乐厅使用管理有序,流程规范,安全高效。定期和不定期派人到现场了解、检查音乐厅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协调、解决管理方和使用方在音乐厅管理使用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音乐厅的功效。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议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根据音乐厅的专业特点及设施设备的特殊情况,制定一套区别于一般义务教育学校资产和设备管理使用的专门管理办法。

  (四)提高使用效率。建议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通过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音乐厅使用效率,防止公共资源的浪费和私自占用;进一步探索音乐厅管理使用模式,不断提高音乐厅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五)简化审批流程。建议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进一步简化音乐厅使用审批环节,保证钢琴学校的正常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六)强化维护保养。建议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配齐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名琴等贵重专业设备,得到专业化养护,保证音乐厅的正常运转。

  (七)合理核拨资金。我局将根据音乐厅实际需求,合理核算日常管理费用,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音乐厅正常管理和运营。

  (八)落实合同规定。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委托管理合同要求,积极普及高雅艺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音乐厅的知名度和使用效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珠龙

  联 系 人:周圣斌

  联系电话:0592-2223269

  厦门市财政局

  2015年4月2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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