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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明确主管部门规范农业用电设施问题的建议》(第144号)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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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苏永全、林清良两位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明确主管部门规范农业用电设施问题的建议》(第144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同安区农业用电现状

  近年来,随着同安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农村用电量呈急剧增长趋势,电力企业也投了大量资金用于10千伏线路、配电变压器、0.4千伏线路、表箱等电网新建和改造工程,如2013年、2014年分别投入改造资金为13537万元、14125万元。目前,大部分农业用电都是村民自行从家中拉至田间,且这一现象在同安区农村普遍存在。

  二、建议政府加大农村用电建设力度

  针对同安区农业用电现状,我司作为企业单位,无法代位履行农业用电的行政管理职能,建议政府明确农业用电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各级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统一规划农业用电,加大对农业用电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强对农业用电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察,解决当前农业用电增长需求,确保农业用电安全、可靠,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而作为供电企业,我们也将全力配合政府部门,积极做好农村用电建设这项惠民工程。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不妥之处,还望批评指正!

  领导署名:童刚

  联 系 人:陈砍

  联系电话:2364188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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