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办函〔2015〕88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75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向光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重视我市停车管理的建议》(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7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情况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自2014年4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制定出台了若干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配套政策,推动了一批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停车场管理工作,对改善我市停车和交通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情况有:
㈠领导重视,加强联动协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由市建设局牵头,规划、价格、交警以及六个区政府等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内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每月定期召开停车场管理工作会议,召集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停车场建设管理中的问题;督促各区明确区停车场主管部门,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形成管理合力,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
㈡出台政策,加强规划建设
我市于2014年7月制定了《厦门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资金补助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市规划委于2014年5月出台《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规划指引》。市建设局、市规划委联合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并已通过专家评审。2012年至今,已建在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共计11个,车位总计约5976个,相继利用15宗政府储备用地向社会提供临时公共停车位约2100个。2015年,按规划推动各区生成一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计22个,停车泊位预估7080个,已在按计划上报市政府形成年度建设计划。
㈢多措并举,加强停车管理
市建设局、市经信局高度重视停车场信息系统建设,拓展停车信息系统功能,基本完成停车信息共享平台的部署,推动一批停车场进行智能改造,推行停车费结算非现金多卡支付。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实施备案管理,截止2015年2月,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停车场125家,总备案车位57337个。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及时出台相关规定,组织修订《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服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设置条件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统一进行编号纳入管理,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进行集中清理;推出限时停车措施,夜间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供市民免费停放,白天恢复道路正常通行功能,把有限道路资源错时开放合理利用。
㈣加强停车执法
市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停车场专项执法检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0份,对其中1家进行了处罚。市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了一批违规收费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停车场,并统一规范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格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类违规停车行为加强执法,促使市民进一步增强规范停车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提出“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的指示精神,以及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提出的检查意见,下一步我局要修订完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时制定配套的制度措施,促进已确定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的启动,建立公共停车场项目的生成机制。加强各部门联动合作和管理力度,规范道路停车设施管理,强化机动车停车需求控制管理,提升全市停车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僵尸车”的清理力度,提高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效率。
感谢您的建议。期盼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反馈。
领导签名:许勇铁
联 系 人:吴界牧
联系电话:0592-2270293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6月1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1份)。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