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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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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公函〔2015〕174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释普端代表:

  您在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持续关注城市公共安全,尽早实现“美丽厦门”建设的建议》(第19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逐条答复如下:

  一、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厦门作为经济特区,是拥有立法权的城市,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针对自身的工作职能,在履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逐步规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针对大型活动多、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等问题,积极推动大型活动立法,于2014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完善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各项配套安全标准,落实了“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提高活动各参与方做好安全工作的能力,合力确保我市大型活动安全有序。市安监局以贯彻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已启动《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工作,将把我市安全生产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快制订完善与《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相关条例、标准和办法相配套的,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同时继续抓好有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完善“规范完备、门类齐全、针对性强、符合本市特点”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体系。市市政园林局也正抓紧开展《厦门市燃气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已于2月中旬形成《条例》(修订上报稿)报市法制局,目前正在配合法制局进行相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重视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的立法工作,积极与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市人大和市政府已将《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和《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运营管理办法》列入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同时已成立轨道交通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立法调研,并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定期召集、研究轨道交通立法具体事项。

  二、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是我市的一项长期工作。市公安局一方面大力宣传《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举办大型活动各方责任、规范管理程序和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上海“12.31”事件后,专门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群众自发性聚集风险点防控工作的意见》,提高了对群众自发聚集性活动的风险认知;另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综治平安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各个时期社会治安形势和校园治安特点,积极组织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员、消防监督员民警深入校园,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组织参观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广泛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宣传和防灾减灾教育,帮助广大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同时,认真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对教职工和保卫队伍进行安保业务知识、防暴恐安全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培训,指导学校师生开展防空袭、地震、火灾逃生和反恐防暴应急演练,大大提升了广大师生的自防自护能力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安全教育讲座950余场次,指导学校师生开展应急演练830余场次。市安监局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日常的宣传教育基础上,每年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文化宣传、“安康杯”竞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一系列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还通过悬挂横幅、播放警示教育片、LED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安全标语、张贴宣传图画、发送提示短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市市政园林局每年固定投入一定的经费运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同时督促各燃气供气企业运用媒介平台、社区咨询、入户宣传等办法,全方位、多监督地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普及燃气使用的安全知识,确实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和敏感性。各企业、供应站点主要利用图片、展板或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在供气时注意提醒用户安全用气注意事项,给用户讲解使用“黑气”所带来的危险后果以及采取走进社区,号召社区群众参与现场技术解答,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等方式,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市交通运输局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一是深入开展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报刊、网站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员工的反恐怖防范意识,并印制《驾驶员应急处置手册》,分发给驾驶员,做到人手一本,以便驾驶员熟悉、掌握;二是强化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的日常宣传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广大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强化旅客使用安全锤、灭火器技能的宣传教育,制作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和火灾事故逃生知识”为重点内容的安全宣传短片,利用车载媒体、定期循环播放,提高广大乘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近年来,在公交车上增配的安全锤、灭火器、安全阀、车窗自动破玻璃(BRT车辆)、逃生绳(新购双层车辆)等安全设施,同时做好使用技能的培训,增强乘客乘车安全感。

  三、 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完善城市安全应急机制。

  市公安局针对当前反恐维稳治安形势,认真指导火车站、汽车站、BRT、机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管理单位全面强化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大力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协防建设,增配安保力量,建立应急队伍,健全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在重大节日前对节日期间大型活动及群众自发聚集性活动进行摸底,专门制定了《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通知》,指导属地公安机关明确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工作的底线,并与政府及活动主办方进行沟通协调,落实“少办、小办、不办”的原则,对每场活动明确责任人,提前对接、现场勘查、制定安保方案、明确安保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每次大型活动都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有效处置。市安监局先后开发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数字安监”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投入资金购买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通过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的“商务领航”短信平台,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和在台风、寒潮、强降雨、高温等天气变化时向各生产经营单位发送各类题型短信,提醒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并适时向企业发送国内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信息,提醒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下一步还将与主流广播电台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在事故发生时,向行驶车辆的驾驶员实时播报事故简讯,提醒驾驶员尽量避免驶经事故发生地段。按照“有患必备,潜患先备”的原则,科学规划、落实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安监局持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普查,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保障事故应急需要。一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依托辖区大中型生产、物流企业,通过企业资源和政府财政购买公共服务的办法,建立企业应急救援物资代储代供储备库。二是建立应急物资调用机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与代储代供企业签订储备物资调用协议,明确物资储备和调用的品种、数量、流程和双方职责,确保一有事故,能快速调用所需。三是建立应急物资购置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拨出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保障购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和储备、代储、代供服务。制定完善《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储备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管理等事项,在加强对市级应急救援物资进行管理的同时,加强与协议企业的沟通联系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按照“四定”(定量储备、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要求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对存放有时限要求的应急物资及时轮转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常备常新,满足应急所需。同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结合生产实际需求,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以保障应急救援需要。市市政园林局针对近年来发生的燃气爆炸安全事故,从2014年10月起与市安监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方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并采取企业自查和区、街(镇)、社区(居委会)全面检查相结合和边检查边整改的办法,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状况开展“拉网式”检查。我市目前有七家燃气企业,市政园林局督促各燃气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一送气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相关台账,与餐饮用气户签订供气合同,每次售气后应留存售气凭证,用户留存购气凭证;严格送气工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餐饮用气户安全用气宣传;认真开展餐饮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供气时对用气环境进行检查,对属于国务院、省、市安委会文件规定应取缔的,应立即停止向其供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违反用气安全规定的,应予以劝阻、制止,督促其纠正,指导、配合整改工作,符合安全用气条件后再进行供气,若无法整改或不进行整改的则不再供气。

  四、 整合社会多元资源,探索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

  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发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与周边商家、店家、单位开展群防群治、联防共建活动,加强治安巡逻守护,全面提升单位及周边区域整体治安防控水平。属地公安分局针对火车站、梧村长途汽车站与周边世贸商城、罗宾森购物广场、中闽地下商城等商圈人流聚集、治安复杂的情况,认真指导各单位建立了应急处突队伍,并积极发动各商家,整合各个商家保安员、营业员等作为治安积极分子,建立“红袖标”志愿者队伍,构筑火车站—梧村商圈“守护者联盟”,开展群防群治联勤巡逻工作;指导高崎火车站、枋湖客运中心与车站周边76家商家建立“站店联防”机制,并配发了防暴盾牌、防暴头盔、辣椒水、警棍、钢叉等一批防护装备;发动高崎机场候机楼商家,组建一支由各商家负责人、店长、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治安治愿者服务队,加强了候机楼安全巡防工作。市安监局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与部门、政府部门与企业、政府部门与社会结构的合作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坚持每年牵头组织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相关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的辅助决策作用,改进应急指挥协调机制,磨合队伍联动机制,提升我市应急救援体系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规范社会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调度、协调处置机制,实现应急处置从“多头指挥、各自为战、被动应对”到“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科学救援”的转变。二是发挥优势,突出综合、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我市1支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3支国家与省驻厦专业救援队、18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和6支区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1+3+6+18”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模式,按照“区域联动、邻里互助”,推动辖区临近相关企业联合组建应急队伍。积极推动重点街道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创立社区与企业应急联动新模式,积极发动社会志愿者、支援救援队伍,如厦门蓝天救援队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活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逐步分解落实辖区单位和场所的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职责,积极构筑社会化应急救援网络。健全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题,以企事业单位、社区专兼职队伍和民间救援机构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三是持续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救援需求,研究扩充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种类,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充实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保障事故应急需要。加强储备物资的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继续拓展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生产储备与专项储备、通用物资社会储备与特种物资定点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用补偿和高效调运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协同保障能力。

  城市公共安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我们建设“美丽厦门”的前提和基础,与人民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城市公共安全建设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努力,共同协调配合。安全有了保障,各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才能一心一意搞好建设。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清钳

  联 系 人:吴锦茜

  联系电话:0592-2262317

  厦门市公安局

  2015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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