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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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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4203

  厦建办函〔2015〕28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苏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物业管理考评单列的建议》(第19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经研究和综合市文明办、各区人民政府的分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文明创建中物业管理是否单列考评的问题

  您提出的物业管理项目在文明创建中单列考评的问题,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市文明办认为,在全国、全省文明城市(区)测评体系中,物业管理均属于社区管理的内容之一,不宜单列考评。

  近年来,我市文明建设成绩斐然,2015年新春伊始,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厦门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这是全体市民和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文明城市是一项非常综合的评比,其测评体系涵盖的范围很广泛,指标也很具体。根据全国、全省文明城市(区)测评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属于测评体系中社区管理的内容之一,社区管理内容庞大,涉及到文化教育、市容秩序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管理、邻里关系以及房屋管理等内容。在文明创建中将物业管理单列考评,需修改由国家、省里制订的文明创建测评指标体系,难度很大。

  从这几年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情况看,在统一的测评体系中,由各区各部门实行齐抓共管、加强沟通与协调,能较好地、系统地为社区居民创造更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同时,在每年创建文明城市(区)或公共指数测评实地检查过程中,我局作为物业行业的主管部门,能指导各区建设局配合做好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并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各区建设局能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物业小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对于投诉较多或管理不善的小区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发出责令改正函,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履约。

  综上,在文明创建中,对物业单位单列考评不符合考评测评的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也较难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区建设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文明创建等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

  二、关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建议

  跟您在电话沟通反馈过程中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建议,我局觉得具有较好的合理性。您所提出的建议和国家、省及我市物业管理的方向和思路相吻合。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制定并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为我市规范和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提供了法规依据。物业管理主要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相关法规规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系列活动。

  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主要涉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个责任主体。具体到某个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好或坏,不只与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而且涉及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标准(服务标准)等内容。其中,物业服务活动作为市场行为,其服务质量、等级与物业服务的价格息息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活动。

  在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上,我局和各区建设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物业服务公示标牌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贯彻《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公示标牌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的公示标牌,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同时,指导和督促各区建设局按照上述要求,针对各区及各项目实际情况,切实开展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具体方式。探索建立辖区物业服务常态监督检查机制,由各区组建物业管理巡检专家库,并在区建设局和街道办事处设立物业服务巡查小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履职的监督检查;探索第三方监理机制,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通过市场化行为选择第三方监理或调查机构,监理或测评物业服务品质。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物业管理良性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作用,加强和完善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正当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宜居城市、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活动的不断深入,社会对物业管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物业管理能力提升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们也将会不断探索和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为我市的物业行业管理献计献策。

  领导署名:陈锦良

  联 系 人:郭晓敏

  联系电话:0592-2204279  13806011036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6月2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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