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办函〔2015〕129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4号建议办理意见的答复函
卢清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村改居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我区积极推进村改居社区改造提升工作,不断改善提升居民生活环境,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发放相关宣传材料,举办“垃圾不落地”等宣传活动,培养村改居社区群众与外来人员良好的卫生习惯和保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心。二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村改居社区功能配套,修缮村改居社区道路、雨水管沟等市政基础设施,增加清洁楼或地埋式垃圾桶,合理增设垃圾容器,改变村改居社区垃圾收运模式,完善垃圾转运体系。目前已在东坪山、环岛路沿线等设置垃圾深埋桶提升垃圾收集及转运能力。三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全市开展的家园清洁行动,以现有市、区考评要求为基础,由属地街道及环卫部门牵头,定期组织整治房前屋后村改居社区卫生死角。四是加大环卫保洁管理力度。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及内部考核机制,加大垃圾转运力度,开展环境卫生拉网式排查,及时督促整改所发现的问题。五是加强环卫队伍建设。目前我区保洁员已享有较为合理的工资待遇,其社保、医保、工商保险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结合现有绩效考核办法,我区制定相应奖惩管理办法,调动保洁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保洁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村改居社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村改居社区居民生活品质。
此函。
领导署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联系人:杨佳 联系电话:0592-266727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9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A)
尊敬的卢清霞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们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区认真对待、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厦门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家园清洁行动》相关要求,集美区细化各项农村环卫作业措施,抓好各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家园清洁百日行动”、“人文新风进村居百日行动”等活动,积极推动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清洁楼、公厕的建设改造工作。2015年,集美区计划筹建新建清洁楼11座,改造农村公厕63座,持续强化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购置农村专业环卫作业车辆,避免农村垃圾转运过程出现污染。2015年,集美区计划增购48部农村密闭式垃圾转运车,以改变目前各镇街普遍使用“土炮车”(由拖拉机改装)转运农村垃圾的方式,杜绝“土炮车”(由拖拉机改装)在垃圾转运过程中出现的“滴、洒、漏”等污染环境卫生现象。
三是全面落实农村垃圾上门收集工作。2013年起,集美区积极推进村(居)垃圾上门收集工作,目前已有30余个村居(社区)实行垃圾上门收集作业,此项工作正在不断深化推进中,今年内将实现辖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作业的全覆盖。
四是推行农村垃圾处理费用征收使用政策。
1.根据《厦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规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为水表到户的由水务集团托收(3元/月),水表未到户的由各镇街负责征收,此项收费由市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积极推进村居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的全覆盖,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家园清洁行动,试行村民每户加收垃圾处理费2元/月的标准,此费用由各镇街负责征收,主要用于垃圾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分类等环卫用具(如垃圾分类袋)的购置等。
五是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村按常住人口每1000人配备不少于3名的保洁员标准,由各镇统一管理,其月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区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们随时提出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落实。
领导署名:孙加庆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联系人:陈卫平 , 联系电话:622376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B)
卢清霞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我区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区农村环卫管理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部门切实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加大环卫宣传力度,要求镇包村领导深入村(居)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让村民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的自我保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达到有效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二、完善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
2006年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体系以来,要求各镇(街)、场对本辖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处理工作,对村(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施领导、管理与考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2007年-2012年连续5年对全区102个行政村(居)开展家园清洁行动,进行一轮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除个别决定移民的行政村外,已基本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居);2013年底在全区116个行政村开展爱我厦门家园清洁行动“211”行动,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2015年起在全区83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达到“四有”目标(有完备的处理设施,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责任监管机制),全区所有镇(街)场和村(居)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宜居度明显提升,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三、强化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自从成立农村环卫体系以来,不断加大对清洁楼、转运点的建设,目前投入使用的清洁楼共有55座,转运点25座,垃圾转运车斗267个,基本覆盖全区所有村(居),确保生活垃圾能及时转运。同时,根据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全区村(居)生活垃圾转运需求,2015年—2017年,全区要再完成22座清洁楼和11座垃圾转运点建设,对6座老旧清洁楼的改造提升,并逐步改变农村临时垃圾车斗直接放置路边的现状,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将农村临时垃圾车斗“集中存放,统一转运”,切实解决露天散放,卫生管理难等问题。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从成立农村环卫长效管理体系以来,同安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清洁楼、转运点、垃圾转运斗、垃圾运输车辆、各种保洁车(电动式、手推式)、垃圾容器、垃圾屋等等设施设备的建设,每年投入资金上千万元;市财政从今年开始,三年内,分别安排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区政府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相应资金;为了落实长效管理机机制,目前我区对列入市级考评的重点村以奖代补资金优秀的2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2万元,区级补助8万元),良好的1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7万元,区级补助3万元),及格的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4万元,区级补助1万元);列入“211”行动考评的村(居)以奖代补资金优秀的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2.5万元,区级补助2.5万元),良好的3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5万元,区级补助1.5万元);下一步将协调各镇(街)、场、村(居)适当收取卫生费,用于环卫费不足部分的补充。
五、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提高保洁员待遇
2006年成立农村环卫长效管理体系,全区所有村(居)共配置保洁员705人,保洁员工资待遇500元/人•月;2011年区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建立同安区农村环境卫生体系的实施方案》(厦同政办〔2011〕19号)文,全区所有村(居)的保洁员增加到1224人,保洁员工资待遇增加到900元/人•月;2015年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厦府〔2015〕69号)文件精神,区建设局已就保洁员配备按常住人口配备及工资待遇问题形成方案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原则通过,待明确后再予以具体实施。
六、建立保洁员绩效考核办法
保洁员的工资由区财政按900元/人.月给予补助,其中预留保洁员工资经费的20%作为奖惩经费,每年年底,区财政局根据区农考办报送的综合考评情况,对预留的20%奖惩经费拨付至各镇(街)、场。
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雅宁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5日
联系人:彭秀英
联系电话:7318993
厦翔政函〔2015〕126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94号建议的答复函
卢清霞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改善与提升工作,积极理顺镇(街)、村(居)环卫管理机制,不断加强镇(街)、村(居)环卫管理力量,努力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村(居)生活环境,制订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一、完善镇(街)、村(居)市容环卫管理机构
(一)进一步完善镇(街)市容环卫管理机构,各镇(街)成立市容环卫专门管理部门,同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并制定、完善镇(街)环卫管理机制。
(二)由镇(街)市容环卫管理所负责,村(居)指派专职管理本村(居)环卫工作的村(居)两委干部,落实本村(居)环卫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及使用管理,主动对接市、区、镇(街)环卫工作的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保洁队伍建设
(一)配齐保洁队伍。要求各村(居)按标准组建专职保洁队伍,配齐、配足管理队伍和保洁人员。
(二)规范作业标准。保洁人员统一着装,配备安全标志,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日上午、下午及时对作业范围各进行一次普扫,其余时间不间断巡回保洁,对各类垃圾容器定时进行清掏,并做好容器周边及转运平台保洁等工作。
(三)规范保洁员招聘。各镇(街)、村(居)或通过服务外包模式,由承包公司和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各镇(街)自行组建保洁队伍,优先考虑“4050”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
(四)提高保洁人员待遇。为提高农村卫生保洁员待遇以维持人员相对稳定,各村(居)保洁人员工资参照城区保洁人员标准按不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10%发放,缴交社医保,并为本辖区内的保洁员缴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五)加强培训教育。由各镇(街)市容环卫管理所牵头组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培训和现场观摩相结合、规范学习和技术指导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能力。管理员和保洁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六)强化规范管理。各镇(街)市容环卫管理所负责建立健全检查、督促、整改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和工资奖金,将考评结果与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等次、与保洁人员工资绩效直接挂钩,奖惩并举。
三、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配备建设
(一)摆设垃圾容器。合理摆设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器具,设置明显标识,引导村(居)民正确、规范投放垃圾,村(居)内主干道按100米/个的标准摆放,公共场所根据实际需要摆放;村(居)每家每户门口摆放一个单体垃圾收集容器。
(二)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机械作业与人工相结合的保洁模式,购置机械清扫车、洒水车等环卫专业车辆。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与清洁楼等垃圾中转点建设工作。在2013年“全区生活垃圾统一转运”与2014年“以奖代补”工作基础上,2015年我区将依据每个村(居)至少建设一座垃圾转运平台,结合实际转运需求及现有转运力量,进一步加大转运平台建设力度。同时,依据各镇(街)报送的建设计划,积极推进农村清洁楼建设进度,逐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模式。
四、大力提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能力
要求各镇(街)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依据市、区两级市容考评标准,强化清扫收集转运能力。
(一)各镇(街)确定划分镇(街)、村(居)道路及周边保洁收集范围,实现“应扫尽扫、应收尽收”;划清清扫保洁人员之间、收集转运人员之间的责任区域,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和收集转运。
(二)多措并举,清扫、清洗、清理相结合。镇(街)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及周边做到每日“两扫两保洁”,村(居)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及周边做到每日“两扫一保洁”,对油墨泼洒、果蔬腐败等形成的污渍,以及口香糖、小广告等,采取专项清理的方式,定期集中整治清除“牛皮癣”和“疮斑”。
(三)由各镇(街)市容环卫管理所牵头,开展摸底排查,在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对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四)增加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频率,各类垃圾转运车辆、车厢需全密闭、防腐、防渗漏并加装污水收集箱,防止收集车辆产生跑、冒、滴、漏等现象,落实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转运方式,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垃圾过夜现象。
(五)自2015年起,由各镇(街)作为代征点,各镇(街)市容环卫管理所具体负责,全面开展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具体收费根据市政府相关收费标准执行。严格管理,收支两条线,明确收费用途,各镇(街)所征收垃圾处理费根据征收情况进行返拨,并专项用于各镇(街)购置环卫工具和完善村(居)环卫设施等,严禁挤占挪用。
(六)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市场化。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把垃圾分类收集、清扫保洁、中转运输、终端处理等“打包”处理,推动城镇环卫保洁服务向乡村延伸。
(七)试点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各镇(街)积极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和推广工作,落实工作目标,鼓励、扶持物资回收企业成立、发展、壮大,鼓励推广应用环保先进的垃圾综合利用技术,使“放错地方的资源”实现综合利用,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逐步推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实行“干湿”分离,将占生活垃圾35-40%的餐厨(湿)易腐有机垃圾单独收集送到田间发酵沤肥或进沼气池处理后返田;惰性(干)垃圾中有害垃圾由所在镇(街)隔2-3个月统一回收处理;可资源回收利用的单独容器储装,由物资回收部门阶段性回收利用。
五、严格考核奖惩
依据市、区两级市容考评标准,各(镇)街市容环卫管理所作为辖区内市容考核的主要对象,把镇(街)市容环卫管理列入区对镇(街)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检查考评办法,实行逐级考核,将考评结果作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干部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加强宣传工作
由区委宣传部、各镇(街)、各村(居)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利用农村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编制标语、宣传画(册)、通俗“儿歌”、倡议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环境卫生知识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宣传,通过持续广泛宣传,树立环境卫生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达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培育共同缔造精神和群众主体意识。
由村(居)两委、村民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共同制定村规民约,发挥党员干部、妇女代、团员青年、热心老人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鼓励投工投劳,完善农村垃圾治理的共建共管体系。通过宣传引导、村规民约、检查督导,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保洁机制。
上述工作方案已形成初稿,目前正征求各镇(街)意见,将于近期由区政府审定,并下发正式通知,落实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许 霖
联 系 人:陈节约
联系电话:0592-378594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7日
厦海政函〔2015〕146号
办理结果:B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卢清霞代表: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第294号)收悉。我区作为分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环卫管理一体化,环卫作业网络覆盖全区。农村保洁面积达到260.2万平方米,农村环卫从业人员达到805人,在全市历次市容考评中,我区农村各项成绩均名列前茅。
在宣传引导方面,我区广泛设置、悬挂环卫宣传标语牌,并推动各村(居)签订村规民约、驻村单位卫生责任书,2010年在区电视台开创海沧市容环境卫生栏目,宣传爱护环境理念。全区依照“共同缔造”理念,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教师、学生体验环卫工作,以实际行动劝导市民不随地乱扔垃圾,并通过多种互动渠道,倡导垃圾不落地。我区还将 “文明小袋鼠”活动引入农村,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在完善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方面,我区由国有企业海沧市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城乡环卫作业,将城区环卫工作规范化管理和高效率服务的体系延伸到农村。落实干管分离的管理体系,形成“区-街道-村”行政管理和“区市容环卫处-城建集团-管理站”专业管理两个三级管理模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作业标准,对农村保洁队伍进行日常巡查考评与综合考核,依照考评成绩奖优罚劣。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建设美丽乡村,自觉维护和提升村庄环境,涌现出青礁院前、温厝山后、东孚西山等一批典型村庄。
在强化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区依照《海沧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不断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现农村共有13座清洁楼,8座农村中转站、75台垃圾收集车辆,28台垃圾转运机动车,6500个各类垃圾收集容器,能够充分满足农村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需要。
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方面,我区公共财政把农村环卫作业经费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都纳入了区财政的预算盘子,统筹安排,为农村环境卫生提供资金保障。
在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方面,我区农村一线环卫工人的工资在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向上浮动超过10%。除了基本工资之外,还有防暑降温费、过节费、健康体检费、社会保险费、劳保用品等其他福利。配备人数超过常住人口每千人配备3名保洁员的标准。
在责任监管机制方面,我区对农村作业班组进行日常巡查考评与综合考核,确定考评等次,考评优秀者以核定金额为基数给予奖励,考核较差者进行经济处罚。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吴伟平
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592-6089105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