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民函〔2015〕81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6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关于进一步提升村改居工作人员的文化和业务水平,不应过多聘请工作人员,才能减轻村集体资金负担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建议,我市近几年主要从四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继续提升社区工作者素质。社区工作者处在基层工作第一线,工作特点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我市目前有社区工作者近6800人,他们为全市400万人口提供服务,平均每个社区工作者要服务约580人。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带动和组织下,各社区网格员和专业社工人员、小区小组长和楼长配合社区居委会制定居民公约、自治章程,协助开展村居民主自治;发现民情、收集民意,反映诉求,是社会“毛细血管”,传递着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正能量”,因此要推动我市社区工作者素质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基层的培训工作,在3月10日召开的深入推进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工作部署会上,市委市政府领导特别强调要把基层骨干培训作为共同缔造推进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的基层骨干培训要由市里统一组织,由组织部、缔造办共同实施,形成培训的规模效应和整体效果。要求各区提需求、出主意,推荐好培训对象,推荐有实践经验、能干会说的人来担任培训导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结合今年换届选举工作,举办一期全市社区主干培训示范班,提高社区“两委”履职能力。同时针对社区网格化工作的不断深入,继续加大对社区网格员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去年各区普遍组织镇(街)干部、社区(村)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思明区累积培训达1000多人次,集美区组织了10余场集中培训,海沧持续开展常态化培训。在此基础上,要继续推动各区及时发现社区网格化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展开有针对性培训。二是组织到境内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如湖里区先后组织了三批社区干部共60人赴台交流培训学习台湾社区营造经验,同时还开创了我市赴台驻点学习的先例,派遣社区主干到台北市剑潭里、忠顺里、忠勤里等社区驻点学习半个月,深入接触和学习了台湾社区营造的经验做法,成为“走出去、引进来”的重要手段。三是严格社区工作者招录。按照《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厦委发〔2008〕10号)精神,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聘办法。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由各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辖区人口数量、工作量等提出招聘人员数量,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笔试,各区组织面试、录用。去年,我市共举行10场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共有2227人报名,考录193人,全部是35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年轻人,其中大学本科生比例逐年增加,有力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四是鼓励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师资格证书。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知识技能的提升。去年,我局发动民政系统、城乡社区工作者报考201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市506人通过考试,目前全市获得证书人数达2069名。组织5期共800名社区工作者进行社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市有4人被评为省级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五是推动挂职轮岗。探索建立跨社区挂职轮岗的长效机制,推动社区工作者到先进示范社区挂职锻炼,直接参与到先进示范社区的工作当中,亲身体验、学习和掌握先进做法,加速后进社区缩小差距。今年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提出建立选派部分社区主干到示范社区挂职学习工作的工作方案,每年组织2批社区主干跨区、跨镇(街)挂职学习,通过搜寻资料主动学、参与工作直接学、参观考察直观学,提升社区工作能力。
二、继续推进村居减负增效。
一是巩固清理社区牌匾成效。针对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牌子多、机构多的现象,2013年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民政局具体负责,市委农办、市效能办配合,在全市开展村居组织办公场所牌匾清理规范工作,共清理牌匾16790快,清理率达到60.3%,在全省率先,走在全国前列,得到民政部领导的肯定。要在此基础上,建立定期检查的长效机制,防止乱挂牌行为回潮,切实将清理成效常态化、固定化。二是严格社区事项准入。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闽委办发〔2013〕20号)、《福建省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试行)》(闽委农办〔2014〕32号)和《福建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 社区工作准人指导目录》的通知》(闽社办 〔2014〕1号)等文件,积极推动我市试点街道、社区落实事务准入制度,坚持按照有利于村、社区管理,有利于村、社区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村、社区居民的宗旨确定准入事项,全面清理和精简面向社区的无任何意义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表彰、示范创建、工作台帐,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严格准入条件和准入程序,加大审核力度,适时出台村居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目前我市在社区事项准入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如思明区试点落实事务准入制度,社区减除12项、合并30项事务性工作,简化13项便民服务类项目,减除20大类133小项的党建检查台帐,同时为进一步整合社区工作事项,思明区还召开了2场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共同参与讨论的座谈会,就社区事务工作反复征求相关部门、街道和社区意见,进一步梳理合并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缔造办;海沧区共梳理下放了85项事权到街镇村居,给予村居“共同缔造”启动金补助。同时,各区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社区事项准入的指导文件,届时指导文件的出台将从政策法规的高度有力推动我市社区准入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三是加快厘清政社责权清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部署,加大推进思明区中华街道、滨海街道和海沧区新阳街道开展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的工作力度,我局出台了《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试点街道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指导意见》(厦民〔2014〕218号),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区委区政府及试点街道重点推动政社功能定位,理清政社职责边界,衔接政社互动。目前三个试点街道已初步理出权利清单,如新阳街道率先完成社区工作权利清单梳理,其中行政事项清单129项、协助事项清单6项、自治事项清单23项、社会购买服务建议清单16项。下一步将结合省厅文件和工作实际,指导和推动试点街道依据权利清单逐步建立社区准入清单制度,总结推广试点街道的探索经验和成果,推动各区加快调整。
三、整合社区资源,参与社区共同缔造
一是激发民众自治意识。落实村居“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协调会议”、“村(居)事务听证会”等民主制度,目前已有4/5的城市社区建立了公共决策听证制度,村(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比例超过60%。定期检查村居务公开落实情况,完善居民民主议事厅、社区监督在线等平台。推行村(居)民主议事制度,制定实施《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居民自治公约》,推进村(居)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完善对“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与监督,推进“村改居”社区治理机制改革。推广海沧区兴旺社区居民自治孵化器“四民家园”(民生倾听室、民情调查队、民智议事厅、民心服务站)建设经验、山边村“低保民主评议票决”(依法施保、以评定保、应保尽保)制度和湖里金尚社区“社区事务听评会”制度;推广翔安区马塘村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四个规范”和“四结合”(坚持与入户走访相结合;坚持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持与财务监管相结合;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的做法;推广思明区前埔北社区、前埔南社区广泛建立社区“微组织”的做法;推广思明区筼筜街道“指尖上的民生”活动经验,鼓励和推动村(居)因地制宜拓宽村(居)民自治参与渠道,激发村(居)民自治热情,提升村(居)自治水平。
二是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政府加大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加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多样化服务。社会组织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它的专业化、功能化,能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广泛深入地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目前,除翔安区正在规划建设,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均已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园,采取“政府资金资助、民间力量运作、民政部门管理、社会公众受益”的运营模式,积极培育有行业影响力、有发展潜力、社会急需的社会组织,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重要载体。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了购买服务的主体、内容和评估办法,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不同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编制了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首批62家市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可以提供五大类服务。目前,运作较为成熟的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民政局2013年首次从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购买了面向空巢老人、寄养孤儿、流浪未成年人的3个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项目,并于2014年12月再次购买了8个项目。各区也不断推动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向广度、深度发展,如湖里区已投入1000多万元,推动购买莲前、鹭江、厦港、嘉莲4个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13个特色社区社工服务项目,涉及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失独家庭关爱、健身保健、文体培训、青少年成长等30项服务,吸引了来自广州、深圳、上海等地以及本土的社会组织近30家承接服务。三是继续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去年我局联合市文明办印发《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等3份规范性文件,并被民政部转发。在此基础上,继续总结提炼金安社区试点经验,推广志愿服务八项制度、八项流程等工作机制,推广“社工+志工”、“台胞+社工+志工”等志愿服务模式,提升社区志愿服务专业化、多元化、常态化。四是继续完善社区同驻共建机制。推动全市各区搭建同驻共建平台,完善同驻共建机制。如思明区、海沧区普遍成立了以驻区单位和台胞、境外人士和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同驻共建理事会,推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建设。借助社区网格化,完善社区同驻共建平台,推动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专业社工机构和志愿者、普通居民通过网格化平台实现服务的供需对接、维护群众权益和解决民计民生。不断健全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老“三位一体”和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新“三位一体”体制基础上,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为实践蓝本,完善“一核多元 互动共治”的社区治理格局。五是继续推动网格化平台功能整合。目前我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较重的一项重要原因就是共享协同能力不足,部分从市级下发到区平台的业务数据,和镇(街)、社区(村)采集上报的数据格式不统一,无法进行全面、准确的整合关联,许多统计业务仍依靠纸质处理上报,还未完全信息化、无纸化办公。对此,继续推动各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原有的“网格化”平台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编制科学全面的网格系统目录,梳理出尚存在数据空缺的栏目,确定数据提供责任部门,并展开调研,完成资料采集,实现全面覆盖。继续按照“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运行模式,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现有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推进联通共享。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向基层转移职能,统一设立电子政务办理界面,为居民群众提供网络、电话和窗口服务关联组合的一体化社区公共服务。推进在平台上新开发公众互动模块,提升智慧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参与社区公共事务。
四、选好配齐村居“两委”班子,优化改善班子结构
今年是村居换届年,按照省里要求,对村居“两委”任职资格条件,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严格按照省“两办”《通知》精神,核定村居“两委”职数。鼓励在任大学生党员村官、优秀群团组织负责人参选村“两委”成员,逐步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两委”负责人的比例,确保村两委班子中有一名35岁以下成员。通过今年的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村居班子结构,提高村居“两委”的素质,更好的提升村居自治水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刘平
联 系 人:林佳雄
联系电话:0592-2892067
厦门市民政局
2015年5月2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