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民函〔2015〕69号
办理结果:C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9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建议市、区民政部门应推荐社区民政人员建立规范的殡仪服务机构,以减免丧属的经济负担》(第219号)收悉,根据我局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一是“推荐社区民政人员建立规范的殡仪服务机构,以人为本、诚信服务原则,尽最大努力提供殡葬礼仪服务。” 据了解,目前的社区工作者是经过考试后进入社区的年轻人,对殡葬习俗一无所知,而且现在年轻人大多不愿从事此行业,再加上近期市、区两级政府陆续出台为社区工作任务减负的文件。因此要建立社区民政人员殡仪服务机构,有一定的困难。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2014年我局与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意见》(厦民〔2014〕24号)文件,通过殡葬行业协会来规范管理殡葬“一条龙”服务,采取亮证服务、明码标价、签字认可等手段,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
二是“建议取消头七请客吃饭的风俗”,丧属办头七,是传统的民间风俗,请客吃饭是人之常情,政府只能通过新闻媒体来宣传引导,让丧属逐步接受节俭办丧事的新理念,移风易俗。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刘 平
联 系 人:林振民
联系电话:0592-2892076
厦门市民政局
2015年5月1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