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文广新〔2015〕函46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文广新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关于将叶氏十五郎祖墓列为涉台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人大第220号)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经我局会同思明区相关部门实地调查,叶氏十五郎祖墓位于莲前街道鼓楼社明丽山庄,其正上方山石上镌有“宋十五郎叶公墓”字样,左侧山石刻有“官荣”字样,与族谱和《厦门志》文献记载相吻合。该墓葬系我市发现的为数不多的宋代墓葬之一,保护较为完好。近年来,每年都有国内外及台湾叶氏宗亲前往祭扫该,该墓葬确实在连接海峡两岸同胞感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该墓葬已经被思明区政府列入厦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鉴于此我局将指导思明区相关部门做好该文物点的保护工作和涉台文物申报相关准备工作,待条件具备时由思明区政府按相关程序推进该文物点申报厦门涉台文物古迹工作。
专此函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进川
联 系 人:宋智峰
联系电话:0592—5335217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1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