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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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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湖府办函〔2015〕92号

  答复类别:B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高崎嘉福花园小学项目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位于高崎村中的高崎小学是一所区、镇、村三级投资的三三制学校,原学校用地不足8000平方米,校舍存在安全隐患,后于2014年完成拆除重建工作并交付使用。重建后,高崎小学班级规模数为12班。2015年1月,为进一步缓解就学压力,解决片区内学位数不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公办校困难等问题,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新高崎小学迁建项目。

  根据厦门市岛内中小学布局规划,新高崎小学为36班规模,选址于嘉福安置小区三期,因三期规划用地位于村庄内,征地拆迁实施难度大,短期内无法完成交地工作,经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建设用地专题审查会第36次会议研究,拟将学校用地调整至嘉福安置小区二期。但因嘉福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已动工建设,调整方案无法实施。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尽快启动嘉福安置小区三期的拆迁工作,使学校能够尽早建设。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枫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 :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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