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通信函〔2015〕19号
办理结果A
关于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张新怀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厦门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尽早纳入“多规合一”战略规划的建议》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组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无线建设方面,为力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在我局及我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积极推动下,2015年5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意见》(厦府办〔2015〕90号),从加强规划统筹、强化要素保障、开放公共资源及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加大安全保护力度等方面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意见》提出,将加快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城乡规划,规划所预留的资源应满足三家以上电信业务经营者共享使用的需要。将信息通信设施纳入市政配套设施体系,将基站、铁塔及传输管道作为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的项目之一,同时应考虑存量移动通信基站资源的整合优化。在地铁、机场、车站、公路、桥梁、隧道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中,预留基站、铁塔、机房、室内分布系统、传输管道、供电等通信配套设施所需的资源。
(二)在“多规合一”流程再造方面,我局以市政府推进“三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为契机,积极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部门沟通,推动通信设施建设管理与主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经协调,厦门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10月印发了《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首开先河将通信管道、驻地网同水务、燃气、电力等基础设施纳入道路、小区主体建设规划,在施工图审查阶段进行并联审批,并联验收。我局正积极组织实施通信建设管理平台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了资金的申请、公开招投标、签订开发合同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现正在平台开发建设中,在平台建设完成后,我局将通信建设管理平台与“三规合一”建管系统进行对接。
此外,厦门市规划委员会牵头启动了《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项目立法程序,该项目将管线设计审查、通信设施方案审核纳入施工图审查阶段。
感谢你们对厦门市通信业的支持。
领导署名:何强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592-5205330
厦门市通信管理局
2015年 6 月 23 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室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