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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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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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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为确保人的身体健康,应加强加力度抓好市场食品监督检查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相关业务部门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将提案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灌水猪肉、灌沙鸡鸭”一般是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此我局历年来一直予以高度重视,并依据法定职责持续开展重点监管工作。一是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等肉品经营者严把进货渠道关,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取所购进肉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建立购销台账,并将其经营的肉品按规定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二是大力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结违法肉品案件24起,查处无法提供《牲畜产品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凭证的肉类1577.44公斤,有效打击了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违法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肉品消费安全。根据您在湖里区暗访发现的问题,2015年3月,湖里区局各工商所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所长亲自任组长,各片段设任具体负责人,对钟宅、枋湖、安兜、后坑前社、后埔等菜市场进行细致地排查,加大检查的力度及频次,规范肉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灌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行为,目前已立案5起,查扣不合格肉品653余公斤。三是配合落实活禽暂停交易。自H7N9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湖里区局各工商所在属地街道的组织协调下,加强与行政执法、市政园林等各部门的配合,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集贸市场暂停活禽交易。目前湖里区局辖区已无活禽交易,不存在“灌沙鸡鸭”现象。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抓好市场食品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销售“灌水猪肉”等未经检验检疫肉品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机制,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朱建新

  联 系 人:陈振哲

  联系电话:2202199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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