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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31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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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建办函〔2015〕94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3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福荫代表:

  您和孙飒梅、林丽虹、苏永全、杨丽云、陈水永、陈秀新、康丽卿、林清良、梁向阳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建设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第315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下:

  我们赞同议案中提出的明确责任主体,创新体制机制;科学统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建设,雨污分流与处理体系必须一并考虑;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有序引导建设;加强宣传发动,调动各方积极性等五条建议。几年来我局一直努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在完善污水治理建设和管理等多方面采取多项措施:

  1、拟定了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于2014年8月拟定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厦门市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建设机制和管理机制六个方面。明确了分散生活污水治理是在规划确定实行市政管网截污纳管处理以外的岛外农村村庄,并优先实施水源保护地,流域两侧,重要节点和特色村庄的治理和雨污分流;明确了各区政府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前期设计、招标,项目管理和项目考核验收和后期管理维护,完善维护管理机制、资金保障机制、考核机制等确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2、编制厦门市九大溪流污水截流建设规划。流域污水截流和分散处理是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一环,涉及面广且十分复杂,为推进工程实施,切实指导工程建设,与上位污水系统规划有机衔接,委托市规划院开展厦门市九大溪流污水截流建设规划。此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分散处理村庄清单及选址要求;结合片区发展现状、长远、近期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污水管网和截流工程建设计划,使可纳管的污水纳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根据岛外各区具体情况,制定2015年-2017年流域内污水建设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3、制定、转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和技术指南。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关键点在于是否达标排放,因此,在国家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村庄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客观情况下,结合我市环境功能区和溪流实际制定了污水治理执行排放标准,其内容:(1)分散式污水处理后直接排入一般溪流水体(IV、V类水体)的,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一级标准。(2)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后污水进入田间农灌的,可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同时将《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转发各区将作为农村污水治理指导性技术文件。为保证分散式污水治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4、按照市政府加快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制定治理工作考评评分细则。从组织领导、前期工作、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长效管理五个方面细化每个小项内容的具体分值,并按自查得分、复核得分、考核得分工作程序全程管控项目实施,保证了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5、确定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项目。按照市筹划,区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了417个项目,细化和明确2015年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工作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主要措施。市级财政按户籍人口2000元/人标准实施“以奖代补”有效的保证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我局联合市财政局预下达了2015年以奖代补资金2.984亿元,充分调动各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2015年岛外农村全面开展分散式污水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6.制定农村分散式污水的机制体制。一是牵头协调各区农村分散式污水工程招标投标的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各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岛外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促进我市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的长效管理和长效运作。推动各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简报等方式进行全面深入宣传发动,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及后续长效管理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所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有更多像你们这样关心和支持我市农村环境治理的热心人士,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期盼你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的工作。

  领导署名:许勇铁

  联 系 人:于兵舰

  联系电话:13806029421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7月1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1份),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1份)。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7月16日印发

  厦市政园林〔2015〕函字121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福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建设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的建议》(第315号)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之一,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关于厦门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的纪要》(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367号)要求,由市市政园林局和市建设局牵头,加快制定我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强化溪流污染源头治理;岛外村庄的分散式污水处理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各区为主组织实施,采用就地处理方式处理农村污水。村庄截污纳管建设由市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岛外各区为主组织实施。

  2014下半年我局和市建设局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院编制《厦门市九大流域污水截流建设规划》,用于指导具体截污建设项目实施。目前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过芸溪、瑶山溪、深青溪、后溪、官浔溪、埭头溪、东西溪、龙东溪和九溪等九条现状溪流范围内,污染源集中且有污水入河、周边建设有市政污水管线可接入、片区未列入大规模建设或改造的区域,通过建设污水管网、泵站等收集设施将污水收集进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的区域,此外还包括现有市政管网待完善的区域。截污纳管收集污水的范围与农村污水分散式处理的范围完全衔接,不留空白点。根据测算,2015-2017年三年内将对岛外336个自然村(74893户)的村庄的污水进行收集,建设市政收集管网196.6公里,泵站17座,污水处理厂(站)10座(总处理能力28.9万吨/天)。资金投入由各区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市财政的补助采用“以奖代补”方式。

  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对我市污水处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吴明哲

  联 系 人:连圳伟

  联系电话:0592-5181802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15年5月1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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