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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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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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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市政园林〔2015〕函字119号

  办理结果:C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劲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广实施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政策的建议》(第317号)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对于您提出的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知识不足,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够,管理体制相对落后等问题,我们深感认同。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需要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人人行动的机制,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推动。尽管垃圾分类工作难度很大,但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厦门应努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二、2014年,我们指导思明区在瑞景、湖里区在康乐、海沧区在兴旺各开展了一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各试点片区按照2+N(先干湿分离,再进行细分)模式组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通过一年的试点,我们在垃圾分类的组织、宣传、保障、技术路线方面摸索了一些经验和路子。在认真梳理试点成果、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吸收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以及有关企业和垃圾分类工作热心人士的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正在制定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待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我们将按照方案在全市范围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这次推动的垃圾分类工作,将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模式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引入民间团体、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您的提案中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入法,明确政府及公民在实施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试点先行,后续推广,循序渐进;加快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发展垃圾处理产业;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建考核评价体系”等5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大部分已在我们制定的《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体现。

  四、关于垃圾不落地事宜,我市从1995年创卫开始,就一直倡导垃圾不落地,通过不断宣传及教育,市民基本养成不随手扔垃圾的习惯。但确实也存在一些早餐工程白色垃圾到处乱扔的情况,同时部分餐饮企业没有实行垃圾袋装化。我市将结合开展的城乡家园清洁行动,在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的共同推动下,逐步解决好垃圾不落地问题。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吴明哲

  联 系 人:连圳伟

  联系电话:0592-5181802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15年6月3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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