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办函〔2015〕94号
答复类别:B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的《后坑社区四组有3500㎡杂地,建议金山街道给予办红线图》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您关注的后坑四组3500平方米杂地规划使用问题,我区经多次实地踏勘,查明该地块位于仙岳路与县黄路交叉口,地块面积约4000平方米,部分为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征用地块,部分为后坑社区集体未征收用地,目前均由后坑四组出租给厦门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经向市规划委咨询,该用地规划为市政配套和城市绿化用地,如利用此地块建设工厂、公寓或菜市场,需根据国家有关经营性用地的规定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
为解决该地块周边群众生活需求,我区曾于2013年向市规划局行文,申请选址建设一座集生鲜超市、停车场等为一体的综合社区服务场所,经市规划局与湖里区政府规划联席会研究(市规划局会议纪要【2014】16号),认为“鉴于该片区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完善,但缺乏生活配套设施,建议仙岳路与县黄路交叉口地块挂牌出让建设生鲜超市”。目前,我区正积极与市级相关单位联系沟通,争取先由意向单位开展规划前期工作,待条件较成熟时启动地块收储工作并在一级市场挂牌出让。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枫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 :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