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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2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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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建办函〔2015〕76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21号提案的答复函

  蔡继佗代表:

  您和邱碧月、彭玉珊、蔡丰收、吴国裕、宋奇盈、陈水源、朱水会、方保前、苏惠健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岛外美丽乡村建设市级资金投入及设施、技术支持的建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2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理解代表为改善家乡人民生活、生产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缔造美好家园的眷眷之心,也能深深体会岛外广大村民对政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殷切期盼。代表们提出的“加大岛外美丽乡村建设市级资金投入及设施、技术支持”也是政府应尽的份内职责。建设美丽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更是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加大城市反哺农村的力度,在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及技术支持等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财政资金投入方面

  2012年起我市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市级财政已投入预算资金5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岛外美丽村庄、道路两侧绿化整治。2014年 4月份,市环境整治办、市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厦门市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方案》,进一步规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市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验收及奖惩措施等事项,明确了“以奖代补”的资金补助机制,按照美丽乡村示范村5000元/人、重点整治村3000元/人、一般整治村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全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确定后,市级财政预发40%的奖补资金,区里按照不低于1:1配套,验收考核合格或经整改合格后下发剩余60%奖补资金,未通过验收的收回预发资金,所发生费用由区镇承担,2014年底已预拨40%的补助资金计1.5亿元至各村(详见《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14年第一批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的通》厦建计〔2015〕14号)。今年市级财政部门将根据考核情况和建设进度继续安排拨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我市近期计划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规范市级资金投入机制。明确市级财政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以区级为主统筹各口涉农资金,确保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镇、村要通过广泛发动,积极筹措整治建设资金,引导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共同缔造,发动村民投工投劳、腾地让地、认捐认养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组织乡贤理事会,发动社会贤达、社会力量参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和农村人居环境共治,保护性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传统建筑。试点开展政府以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环卫保洁、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市级家园清洁专项财政资金也将根据市容考评结果按照以奖代补方式下达各区。

  二、设施配套方面

  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3亿元,全市完成137个行政村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新建硬质化道路920公里,新修农村排水排污管沟1324公里,建设村庄小公园106个,新增农村绿化面积296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132万元对农村环境进行整治,基本消除农村旱厕、卫生死角和废旧坑塘,配置路灯13035盏,建设垃圾收集点1814个,配置农村人力保洁车809辆,建设篮球场364个、门球场42个、健身器材285套,改造农村文化活动室273间,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完善和提升。2007年至2010年,我市共投入市级财政资金3988万元,对岛外农村实施包括清洁楼、临时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村庄卫生整治、人力保洁车、垃圾容器、专业垃圾运输车、电瓶清扫车、垃圾斗在内的9项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或配置,建设清洁楼53座,临时垃圾转运站83座,设置垃圾收集点369处,配置垃圾转运车、电瓶清扫车、电瓶转运车107辆、人力垃圾车转运车970辆,配置垃圾容器5900个。从2012年起,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2年开展15个农村“七好”社区(含10个省宜居新村)的创建工作,实施铁路、高速公路和6条重要道路沿线149个自然村(社区)的环境整治。2013年开展10个农村“七好”社区的创建工作,2条绿道(共计5.3公里)绿道建设,开展6条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及4条小流域治理,开展14个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点建设。2014年我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安排87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投资2.06亿元,开展3条总长38公里的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完成投资1.49亿元。在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美丽乡村环境和设施进行完善和提升。

  三、技术支持方面

  一是加大导则、标准的指导和推广,我市及时将省级技术指南,包括《福建省地域建筑风貌特色》、《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标准(试行)》、《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导则》等技术标准、规范下发各区,指导各区开展相关工作,并组织编制市级技术指南,包括《厦门市新农村住宅通用图集》、《村庄改造环境指南(环境景观篇)》、《村镇建筑地域特色研究及建筑立面改造图则》、《厦门市新农村污水处理通用图则》等,进一步完善技术指导体系,结合乡村实际,突出地域特点和乡土特色,引导区、镇、村和设计单位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加强技术服务,通过引进厦门市合道工程设计集团的专业力量,挂钩指导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为村民提供技术服务。三是积极组织乡村规划师的培训,积极与省住建厅对接,从美丽乡村建设的一线干部中选拔培训乡村规划师,已累计组织7批次21人次的集中统一培训。四是加大经验交流活动,通过推出西山村、顶村村等美丽乡村建设典型和东孚镇大曦山美丽乡村景观带示范典型,促进各区的互帮互学,经验交流,实现共同提高、全面进步。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我市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我市将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从“点”的突破到全面提升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地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这项工作。

  感谢您百忙之中,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及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的工作。 

  领导署名:许勇铁

  联 系 人:黄剑翔

  联系电话:0592-8122658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5月22日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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