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办函〔2015〕95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方保前代表:
您和朱水会、宋奇盈、蔡丰收、邱碧月、彭玉珊、蔡辉胜、刘秋红、黄继义、苏惠健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市级资金投入及设施、技术支持的建议》(第32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关注,提出好的建议。一直以来,我局致力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在完善污水治理建设和管理等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关于资金方面
(一)建立运行机制。建立了市级筹划、指导、考核,区级统筹、主体、实施的总体运作机制体制。主要是市级负责承担筹划下达项目任务、制定考核验收标准、组织督促检查,区级负责统筹明确建设项目、落实资金安排、确定参建单位、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实施资金以奖代补机制。推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措施,贯彻“竞争性分配”、“进步性奖励”原则,市级财政实行包干制进行以奖代补,按照各区户籍人口2000元/人标准进行补助;各区在市级奖补基础上全面兜底,包干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落实。2015年,我局已联合市财政局行文下拨2015年农村分散式污水资金共2.984亿元,其中翔安区0.83亿元。
二、提供技术指导和设备支持
(一)拟定了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涵盖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建设机制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内容。
(二)委托市规划院编制《厦门市九大溪流污水截流建设规划》,明确分散处理村庄清单及选址要求;结合片区发展现状、长远、近期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污水管网和截流工程建设计划,使可纳管的污水纳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根据岛外各区具体情况,制定2015年一2017年流域内污水建设工程年度计划,未来三年实施648个农村分散式污水项目, 2015年计划实施417个,其中翔安区108个。
(三)优化招标方式,简化招标程序。提出了参照厦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2〕1号)和厦建筑〔2014〕53号文对建设工程小项目施工实行简易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选择参建单位的方案,并由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予以确认,以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四)提供技术指导。根据《福建省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结合我市岛外农村的水质情况、经济状况和自然条件等,组织编制了《厦门市新农村污水处理通用图则》。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处理技术先进、建设养护费用低的处理工艺。
(五)明确排放标准,验收有据可依。根据各区对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存在疑问的反馈,商请市环保局具体明确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后所适用的排放标准,便于各实施单位组织建设。
(六)按照市政府加快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制定治理工作考评评分细则。从组织领导、前期工作、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长效管理五个方面细化每个小项内容的具体分值,并按自查得分、复核得分、考核得分工作程序全程管控项目实施,保证了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根据代表们的建议,更快更好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工作。按照市政府2014年提出的流域三年内实现水清目标和集中推进流域范围内村庄分散式污水治理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落实保障。一是进行深化共同缔造,广泛发动群众腾地换地,支持项目建设;要求各区选派得力干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解决村民实际困难和消除思想顾虑,加大征地力度,保障项目用地;二是要求各区优先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优化项目设计,集约节约资金使用。
(二)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厦门市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加大督查力度,对未按进度组织实施的,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考评考核和责任追究,确实加快建设进度,力争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的工作。
领导署名:许勇铁
联 系 人:于兵舰
联系电话:13806029421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7月1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1份),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1份)。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7月16日印发
厦市政园林〔2015〕函字120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方保前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农村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市级资金投入及设施、技术支持的建议》(第322号)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之一,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翔安区污水处理设施现状
翔安区的污水处理和收集设施依据规划建设。2006年3月依据规划建成翔安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10万吨/日,已建规模2.5万吨/日,服务范围包括马巷、新店、内厝和火炬(翔安)产业区等,服务面积约35平方公里。污水管网依据规划,实行与市政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污水管网与规划市政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截至2014年底,翔安区由厦门水务集团负责管理的污水管网共73公里,建成投运污水提升泵站有6座,分别是郑坂泵站、内垵临时泵站、窗东泵站、西炉泵站、内田泵站和新城泵站。2014年度,翔安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906万吨,日均约2.48万吨。
二、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情况
我局结合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牵头开展的岛外九大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指导岛外各区实施农村污水截污纳管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和市建设局共同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厦门市九大流域污水截流建设规划》,指导岛外各区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拟定了《岛外九大流域污染整治截污纳管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今年5月11日在裴市长主持的第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
针对岛外九条溪流流域范围内,污染源集中且有污水入河、周边建设有市政污水管线可接入、片区未列入大规模建设或改造的区域,通过建设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厂(站)等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将污水收集进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此外还包括对现有市政管网待完善的区域进行完善。根据市政府设定的目标,从2015年到2017年三年内实现流域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全处理不直排入河,海沧区一年完成,其它有条件的区争取提前完成。截污纳管收集污水的范围与农村污水分散式处理的范围完全衔接,不留空白点。
截污纳管的自然村有336个(其中翔安区有66个自然村),市政收集管网189.4公里及村庄内污水收集管网,泵站17座,污水处理厂(站)7座,总投资156186万元。流域外配套建设3座污水厂(总处理能力7.5万吨/日),1座泵站,3.9公里管网,总投资24143万元。资金投入采用由各区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补助的方式(海沧、集美两区市财政补助40%,同安、翔安两区市财政补助60%)。市财政给予各区政府的补助,原则上以:每年年度计划下达后,市财政先下拨补助总额三年平均数的50%(海沧区为一年),其余补助待项目完工、经市市政园林局核实认定后拨付。
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对我市污水治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吴明哲
联 系 人:连圳伟
联系电话:0592-5181802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15年6月1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