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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4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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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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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建办函〔2015〕73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4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方庆明、庄岩、刘志成、陈宏舟代表: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48号)《关于严管土石方运营车的议案》已收悉。我局为主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分办单位,现就提案中渣土车各类违法问题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强化渣土污染综合管控

  2014年7月5日全省渣土车安全整治现场会议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推进渣土车综合管控。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市、区组织协调机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废土砂石管理规定,市政府以厦府办〔2013〕181号文件,成立了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和渣土车整治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在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我局牵头建立健全各方参与的监管体系,建立市、区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使综合管理与整治工作同步运作。

  (二)出台部门联合管控政策文件,建立配套监管制度。制定车辆整治技术标准,使整治与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我局代为起草,市政府印发了厦府办〔2013〕205号文,明确我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及深化渣土车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市区两级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渣土车综合管理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我局又以市渣土办名义,根据实施意见制定了《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构建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的通告》等通告3份,印发《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30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综合管理制度,有效推动了渣土车多头管理的管控成效。

  二、强化渣土车专项整治

  (一)开展常态化渣土车整治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渣土车整治工作,多次召开渣土车整治专题会议,深入开展渣土车整治工作,强化监督执法,加强源头管理,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发包环节,狠抓文明施工,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常态化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专项督查,督促建设工地责任主体认真履职。

  (二)开展渣土车联合集中整治行动。2015年初,根据市委书记王蒙徽的批示及黄强副市长召开的全市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由市渣土办牵头公安、交通、交警、执法、环保等部门在“四桥一隧”开展力度空前的联合执法行动,截止4月初,共查扣涉嫌非法加高栏板、超速行驶、超限运输等违法渣土车67辆。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持续开展当中。

  (三)开展工地源头渣土车污染专项整治。根据市渣土办工作布署,我局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订《开展渣土车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厦建工〔2014〕78号),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铁工程实施为期一年的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845个在建建设项目,对780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对相关责任主体分别给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项目责任人给予违规记分。约谈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384人次。对全市土方工程进行梳理,列出重点管控项目40余个,查处建设施工单位使用非目录库的企业和车辆进行违规运输的62起、170部车辆,查处未落实净车上路的149起、查处未落实文明施工措施造成砂土扬尘污染的142起。

  我局在今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及砂土污染管控的通知》(厦建工[2015]3号),持续对在建工地渣土车污染开展工地源头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在建工地118个,发出责令改正单36份,记录不良行为25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去年12月份发出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厦城执〔2014]134号),决定从去年12月至2015年3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土方车未办理或未携带行政许可、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噪声污染、路面撒漏滴和乱倾倒建筑废土等违法行为。

  今年2月,市执法局发出了《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方车执法管理的通知》(厦城执[2015 ] 19号)和《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土方车污染路面执法管理的通知》(厦城执[2015] 37号),要求各单位加强源头管理、加强路面巡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加强舆论引导。各区执法局和局相关大队坚持每周不少于3次的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是集中在夜间22:00以后以及土方施工的工地和途经道路,开展巡查和设点检查。仅3月份共查处170起土方车撒、漏、滴等违法行为,查处42家建筑工地违法行为;共纠正乱倾倒建筑废土违法行为719起,处罚21起,罚款3450元。同时,从3月5日起,在市渣土办的牵头下,在“四桥一隧”开展土方车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查处未携带处置凭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未密闭、路面污染等违法行为30起。通过整治,遏制了土方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撒漏滴、乱倾倒等违法行为。  

  (四)不断改善建筑废土综合管控平台。全市共登记重型渣土车5269辆,目前在厦门行政区域内运输的1245辆,已纳入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目录库管理的670辆。此外管控平台经过改进,现已开放市民投诉功能,市民如有发现渣土车污染路面可直接网上投诉,相关工作人将会迅速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仍有相当数量的“黑车”尚在运营,这些黑车多为个体户,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四、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我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渣土车整治工作和施工扬尘防治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初步成效,但距老百姓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许多工作还有待完善、提升,如车辆老旧、环保指标不符合,个体车辆整合入库缓慢,施工扬尘情况仍不容乐观,各区检查力度存在差异,管控平台综合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一)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合力,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市、区渣土车集中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及时破解渣土车管理的瓶颈问题,研究修订《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从市场准入、车辆更新、联合管理等方面建立渣土车管理长效机制。

  根据我局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公主要点和实施方案,完善扬尘管控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和防治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二)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参照上海、浙江绍兴、山东青岛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经验,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市场准入的管理,建立企业诚信经营制度。

  (三)强化工地源头管理。加强工地管理,明确工程项目建筑废土处置由项目业主单位负总责,通过建立保证金制度、共管帐户制度促进各方责任主体遵规守纪。推广使用智能型渣土车,改变渣土车尾气超标、密闭性能差,溢、撒、漏造成道路污染的现状。

  (四)科学规划消纳处置。结合建筑业行业发展计划,应用现有建筑材料技术、工艺、设备等对建筑渣土进行回收、处理,形成可再生利用的建材产品。

  (五)科技助力全面布控。建立全市渣土车查辑布控系统。依托现有公安交通、治安卡口等视频监控资源,增设建筑工地出入口监控视频设备,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建筑废土砂石管控平台数据对接,达到对渣土车的无缝监管,常态化管理。

  (六)严格控制施工扬尘。严格监管各类工地,按照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部署,持续抓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工作,确保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情况达标。

  (七)保持高压从严执法。继续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日常督查处罚力度,进一步把施工现场管理与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进行挂钩,对工地管理不力、屡犯不改的项目进行曝光,责任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感谢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锦良

  联 系 人:黄诗斌

  联系电话:0592-8123000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5月1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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