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规〔2015〕函字107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金山代表:
《关于给予集美区“三旧”改造企业政策松绑的建议》(第32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2012年起,我市出台“三旧”改造政策,开始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至今共批准4批38个项目。截至目前,仅有2个地块动工建设,10多个地块向市土房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合同等手续。总体进展慢,矛盾问题较多。
近期,由市发改委牵头各个区和规划国土部门赴广州、佛山市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对我市“三旧”改造工作下一步的方向进行了探索。总结主要思路为推进我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首先要尽量盘活资源,为培育新产业创造低成本的发展空间,同时要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减少恶性冲击。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鼓励保留原建筑物改造。我市已经出台了支持企业临时变更工业仓储建筑使用功能、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鼓励企业保留原建筑物改造。
2、加快推进成片改造。创新创业集聚区建设指挥部于6月23日成立,创新创业集聚区4个片区老旧厂房改造的前期工作已经启动。
3、完善土地收储政策。
4、对于已批未动工项目,允许不具备条件的项目或没有开发实力的企业选择放弃自行拆除改造,已缴款项予以返还;在规定期限内未向市土房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项目取消。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赵燕菁
联系人: 林祎旸
联系电话:0592-5359006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