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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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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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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委宣[2015]函字017号            答复类别:B类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人大代表李泉佃同志:

  《关于加大政府扶持、推动党报传媒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议案》(第252号)收悉,经综合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是一项重大改革,我部对此高度重视。近期,我部制定了《2015年厦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已经把媒体融合纳入工作任务,并上报给市委常委会。根据《2015年厦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今年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厦门日报社和厦门广电集团具体实施,加快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资金支持方面。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将技术建设和内容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以新技术引领媒体融合发展、驱动媒体转型升级。厦门市委、市政府近期也拟出台包含鼓励传统媒体(含党报)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厦门市促进文化与科技发展若干政策》,目前处于征求意见修改阶段,并且在经费方面的投入也将不断加大。根据市财政局数据,2013年至2015年,我市已拨5620万元(其中厦门日报社1970万元)用于扶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这些款项主要用于传统媒体互联网出口管理系统改造、数据服务平台建设补助、媒体融合发展平台建设补助经费、太阳网及全媒体建设补助经费等,有效加快了传统媒体(含党报)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关于代表们提出给予厦门日报社减免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金的优惠,根据经信局和财政局的意见,暂不宜采取该项减免优惠做法。对于代表们的意见,今后我部将根据经费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安排,加大对包括厦门日报社在内的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扶持力度,在内容、渠道、平台等方面加大补助。

  对于新闻信息和相关政策资讯的发布,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更好地畅通重要新闻信息和相关政策资讯发布渠道。我部也将一如既往重视包括厦门日报社在内的媒体传播作用,同时要求市属媒体及其所属的新媒体把握好导向与内容,并严格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和要求,在“快”与“准”上把握好度,努力成为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联 系 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处许若鲲

  联系电话:0592-2893731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15年6月3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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