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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社区体育健康事业发展的议案》(第328号)办理情况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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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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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清泉代表:

  《关于促进我市社区体育健康事业发展的议案》(第32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对该议案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一致认为该议案切合实际,针对性强,为我市社区体育发展和全民健身运动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日益加强,城乡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社区体育事业发展作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一、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根据各类人群的锻炼特点,逐步完善我市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针对社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问题,市规划委制定了《厦门市标准基层社区(一万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对社区最基本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数量、设置规模等提出了规划要求,各片区规划编制过程严格按照上述相关指标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市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2010-2014年,共投入经费约3000万元建设社区体育设施,主要项目有:便民健身路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业集中区体育健身工程、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拆装式游泳池和为社区配备室内健身器材等。各区“五个一”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基本完成。思明区建成全省首个健身公园(前埔健身公园),内设思明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门球场、足球场、灯光篮球场等多个室外健身场所,均免费向公众开放,2014年完成对旧人民体育体育场的修缮改造;湖里区不断加大各街道、社区健身广场的资金投入,改造、扩建原有文体活动广场,使每个街道基本配备1个以上中型文体活动广场,每个社区配备1个以上小型文体活动场所;集美区利用市下拨的体彩公益金为各镇街、社区购置完善健身路径、篮球架等体育设施;海沧区建成了公共自行车系统一二期工程、海沧湾体育健身公园,并加快推进体育中心二期主体育场、游泳跳水馆和新阳、东孚文体健身中心;翔安区建成人民体育场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游泳馆,并在村(居)投建篮球场、乒乓球桌、健身路径、门球场等体育基础设施,在部分条件成熟的社区配套建设塑胶跑道和社区城市多功能广场。这些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满足了社区群众的健身需求。

  二、社区体育组织继续发展,作用不断增强

  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推进,我市群众体育组织数量快速增长,网络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展。市、区两级已全部建立体育总会,市级登记备案体育协会33个、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38家,区级体育协会69个、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14家,备案社区组织159个,在全市37个街道(镇)覆盖率为70%,全市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基层健身站点和纳凉点多达1649个,社区体育组织架构基本形成。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骨干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市有社会体育指导员7529人,其中国家级37人、一级166人、二级2129人、三级5197人,广泛服务于社区、乡村等群众健身点。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和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每年数十次将国民体质监测车开进乡村、社区、工业集中区、大型公益活动现场为市民免费开展体质检测,提供运动处方,指导科学健身。在社会体育组织壮大的同时,活动组织能力也不断提升,大部分协会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上的市级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社会化程度不断提升。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体育协会为纽带,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三、社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并逐步形成特色

  各区、各街道定期举办社区运动会,各级还根据自身需要举办一系列比赛和活动。自2008年起我市连续举办了“金桥杯”系列体育活动,进一步带动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市老体协每年组织的元宵节万名老年人新春健步行、重阳节万名老年人登山活动已成为品牌活动,带动了全市老年人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市体育局主办的“厦门市村居篮球赛”,成为我市社区体育竞赛的热门品牌赛事。十二五”期间,我市每年举办全市性社区群众体育竞赛和健身活动达千余场以上,参与人员超过百万人次,全民健身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先后有4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全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城市体育先进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65人次受到国家体育总局和福建省体育局的表彰。

  下一阶段,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围绕美丽厦门建设,科学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进一步推进社区体育健康事业发展。

  一是关于“将社区体育场地和配套设施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建议。我市将结合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修编《厦门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市、区级以上的大型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并以各区为单位,以落实具体坐标的形式,编制街(镇)、社区(村)级全民健身设施布局规划,构建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体育设施体系,构建“十五分钟健身圈”。

  二是关于“加大社区体育配套设施的资金投入”的建议。今后,指导各区将体彩公益金用于社区体育配套设施的比例提高。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各社区推进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设施。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时,配建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步道、健身路径、自行车绿道等小型多样的多功能体育健身设施。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可探索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改造或建设成体育健身设施,方便社区居民就近健身。

  三是关于“避免重复建设,开放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资源”的建议。目前,各区街道、社区文化站(室)的健身房、棋牌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均按时免费向社会开放。考虑到安全等因素,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力度不大。我局将积极联合教育、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周边体育设施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体育设施对社区合理适度开放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考虑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体彩公益金经费支持,积极推动学校体育资源对外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健身场所,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办法,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力求发挥最大效益,满足不同层次的体育健身需求。

  四是关于“体育设施和场地建设需要考虑不同年龄层次”的建议。为满足不同年龄人群健身需求,思明区将根据群众健身需求丰富健身设施招标项目,在原有招标健身器材的基础上,适当增设适宜少年儿童和老年人锻炼的健身器材;翔安区除了结合辖区实际和市民运动爱好及需求,在社区投建篮球场、健身路径等体育基础设施和多功能广场外,今年拟在部分住宅小区和商业广场投建20套儿童游乐设施,以满足儿童日常娱乐和健身需求。我局将联合规划部门在修编《厦门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过程中,结合不同年龄层次健身需求需要,布局规划相应的体育设施和场地。

  五是关于“建立社区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的管理和执法条例,聘请专业体育人才担任社会体育健康指导员”的建议。我市建设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采用接受管理制度,由受赠单位对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从2011年开始,针对自然损坏的问题,采取购买器材时一次性购买5年售后维修服务和5年意外伤害保险的形式,并设立400售后服务专线和72小时保修响应制度,方便管理单位对社区健身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同时,对超过5年的健身路径(5年为钢铁折旧年限),将逐步用新的健身路径代替,确保社区居民便利安全地进行体育健身锻炼。思明区等行政区制定了《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办法》等规定。今后,我局将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厦门市体育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规,健全完善社区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对于单位或个人侵占、破坏体育设施和场地,严格依法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加强社区文体协管员的配备,完善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定时定点到各社区群众健身点指导社区居民科学健身。

  六是关于“实施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综合化、产业化经营。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社区体育健康事业“的建议。思明区为推动体育场地和体育产业快速融合发展,已将东坪山提升改造项目列为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拟投资6亿元建成融木栈道、体育健身设施、羽毛球场、多功能排练厅、休闲农庄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体育休闲娱乐场所。翔安区建成的区人民体育场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毗邻商业广场,有效整合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和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吸引了大量市民前来消费,提升了综合效益。我局将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场馆管理改革,引导场馆根据自身情况,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管理模式。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馆在现有低收费基础上,继续加大在节日活动期间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海沧体育中心场馆积极尝试与国有企业合作,将场馆公益服务和市场运营有效结合;指导嘉庚体育馆、工人体育馆以及各区体育场馆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场馆利用率。同时,将积极探索试点PPP模式,引进社会资金投入体育场地的建设,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健身需求。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傅晓春

  联 系 人:陈  晨

  联系电话:5368988

  厦门市体育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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