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建议回复函 > 正文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3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2016-04-22 10:5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4884310

  厦教建议〔2015〕函字20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35号建议的答复函

  蔡丰收代表:

  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岛内外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第335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岛内优质教育资源向岛外布局

  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岛内优质教育资源向岛外延伸和辐射。

  (一)积极推行名校出岛战略。加快岛内优质教育资源向岛外延伸和辐射,在岛外各区开办市属名校的实质性分校。在同安区规划建设了实验中学,双十中学、科技中学、厦门实验小学到翔安开办实质性分校,厦门一中到海沧开办实质性分校,外国语学校将在集美区开办实质性分校。

  目前这些项目均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实验中学已于2014年正式开始招生;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已开始场平施工;双十中学、实验小学翔安校区已完成规划选址,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16年开工建设;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目前也已经完成规划选址,力争2015年开工建设;外国语学校与集美区政府已于近日正式签署办学协议,正在积极推进学校建设事宜。通过以上岛内名校在岛外的分校建设,保证岛外四区每区至少增加一所优质名校,提高岛外教育教学水平。

  (二)积极推进岛内外的学校交流与帮扶。通过小城镇教育综合改革,由五缘实验学校和厦门六中对翔安区新圩学校进行委托管理,由同安一中对汀溪学校进行委托管理。由委托学校派出校领导和支教教师赴新圩、汀溪学校传授先进的管理和教学理念,通过对口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提升岛外小城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目前委托管理期已过半,市教育局已对新圩学校进行委托管理中期评估,委托管理初见成效,新圩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校园文化等方面均有很大的提高。同时,厦门一中与集美灌口中学、翔安内厝中学合作办学,双十中学与翔安新店中学合作办学,通过名校引领,提升岛外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弱校竞争力。

  (三)启动岛外四个新城区的学校规划修编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岛内外教育资源一体化水平,我局计划2015年启动岛外四个新城区的学校规划修编工作,目前该工作资金已到位,将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具体修编工作,根据城市发展合理规划学校,保护学校用地,进一步促进岛外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

  目前正在编制的“十三五”战略规划也将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作为厦门教育战略发展的重点,确保岛内外教育均衡化发展。2016年,将启动新一轮“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岛外学校的建设将作为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

  二、关于推进岛内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一)努力配齐配足教师

  尽管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编制在政策上实现了“同城同编”,但是一些区域,特别是岛外的各区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按编制标准进行核算、配备的现象,市教育局将加强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测算各类人员编制。做好各类人员需求预测,指导和协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申请编制,做好招聘工作,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特别是加强对区属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性缺编问题的调研,加大音体美和小学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力度,逐步解决一些区、校教师结构性失衡问题,为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提供师资基础。

  (二)完善区域间师资的选聘和交流机制

  1.积极推进教师交流力度

  2010年全面实行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制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一个学校工作满6年,校长任职满10年,必须流动,教师的流动比例每年不低于应流动教师的10%。2013年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工资、人事等配套政策。

  2014年市教育局联合公务员局、编办、财政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的实施意见(试行)》,目前已进行前期的宣传动员和调研,以进一步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各区已制定了2015年的工作方案,拟在指导性交流、校际对口交流、片区交流、调动性交流、跨校竞聘交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交流模式,拓宽交流通道,特别是建立和完善鼓励城镇学校校长、教师以调动、支教、交流等形式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努力优化岛外农村教师

  2.完善教师调动机制

  目前,我市教师间跨区调动的途径是畅通的,但是大多数申请的教师是因为生活基础在岛内要求调入的,从岛内要求调入岛外的极少。为了留住优秀教师,岛外各区均设立了相应的政策规定,如翔安区就规定教师要调出翔安区,应将在翔安工作满三年,且年满36岁作为基本条件。市教育局将引导岛内学校尽量不从岛外调入教师,同时对跨区调动,特别是调入岛内的严格审核,规范管理。并鼓励和支持岛内教师多到岛外交流、支教。

  3.优化选人用人机制

  (1)关于教研员和督学的选聘

  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加大对教育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各区均涌现了一批优秀教师,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市督导室、教科院也面向全市,招录了一些优秀教师,如督导室2013年招聘的督学就有来自翔安区、思明区、集美区和海沧区的,教科院2015年招聘的教研员就有来自同安区、思明区的。我市将进一步将人才的视野放在全市各区,为全市的优秀教师提供更加公开公平的选聘通道。

  (2)关于优秀教师的引进

  目前我市对优秀教师引进的绿色通道是对持有博士学历和双高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但是各区均针对本区的实际制定了区级的引进人才办法,并向市公务员局申请后实施。其中也有一些“高价引进”的人才,因区里招聘条件太低,且部分教师确实水土不服,能力和水平均不及本区本市的优秀教师,不利于调动在职教师的积极性,有的甚至有一定的负面效应。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引进优秀人才的规范化管理,确实使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优秀校长和教师能充实我市的教师队伍。

  (三)强化教师培训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计划,今年继续组织一批农村骨干教师参加北师大的教学能力提高培训。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加强对理科教师实验能力、小学科学教师、紧缺学科名跨学科兼任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并构建“理论研修—行动研究—反思提升—成效跟踪”的培训考核机制,提高培训效果。不断健全名师团队对农村教师的带教指导机制,组建青年教师成长工作坊,组织我市特级教师、专家型教师带教青年教师特别是农村青年教师,强化农村教师专题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青年教师的任教能力。实行我市名师工程动态管理模式,引导名师工程培养对象发挥带动农村青年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创新工作模式,促进优质资源辐射

  一是“联姻”模式。推进优质校通过联合办学或办分校等方法,与农村校开展合作办学,将优质教育资源“输入”农村学校,帮助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二是“托管”模式。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在同安区汀溪镇和翔安区新圩镇推行综合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18所学校间建立9个委托管理关系,由优质学校直接派出管理团队进行管理,加快先进管理文化的辐射。三是继续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实验小学等优质学校到岛外举办实质性校区,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切实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水平,促进农村学校迅速提升教育质量。四是“小片区”模式。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在全市建立74个小片区,实现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小片区全覆盖,推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的管理模式,推进紧缺学科片区走教工作,促进农村校开齐开足课程,努力促进片区学校的均衡发展。五是“送教”模式。组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骨干教师,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学指导小组,采取教学视导、送教下乡、教学开放日活动、聚焦课堂专题研讨、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农村学校培养优秀教学骨干、优秀备课组和教研组。同时,定期组织全市优秀教师、杰出教师到农村开展巡回指导,促进农村教师专业成长。

  三、关于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一)完成厦门市“宽带网络校校通”和“优质资源班班通”基础建设。2014年,厦门市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包括教学点)均实现宽带网络进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和网络进班级,基本完成“校校通”和“班班通”基础建设目标,使得城乡学校的信息化教学硬件配置处于同等水平。

  (二)完成农村教师“人手一机”配置。目前全市均已实现教师“人手一机”的配置,通过教师“人手一机”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带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建设厦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目前我局正在建设厦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期工程将于年底建成。利用该平台汇聚本地优质资源(名校资源)、上级部门(省、国家)免费资源、社会优质资源(市图书馆)和购买的优质商业资源。平台资源将免费提供给全市的所有学校,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建设网络视频会议教研系统。5月将初步完成的网络视频会议教研系统具备网络会议、网络教研、同步课堂、资源汇集、应急指挥等多项功能。通过该系统,农村教师可以与名师共同教研和远程培训,农村边远学校的学生能够与名校的学生同上一节课,共享名校名师资源,解决农村优秀教师缺乏问题,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提升教师信息化水平。提高教师信息技术教学能力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纳入每年教师岗位大练兵的考核项目,推动学校加大对教师信息技术教学能力的培训力度和提高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领导署名:郭献文

  联系人:  张艳丹 

  联系电话:2135590

  厦门市教育局

  2015年6月9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