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民宗函[2016]22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释普端代表:
您在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五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经费投入的建议》(第01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作为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组成部分,我市十分重视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每年在市政建设中均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其中包含地处在景区、重点城区的宗教活动场所周边。依照相关法规,宗教活动场所作为社会单位其内部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使用、维护由自身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在建设及完善消防安全设施中经费确有困难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助。市财政局在办理该项建议时,也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宗教公共消防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工作”。思明区政府出台了“以奖代补”的财政补助方案。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黄娇灵
联 系 人:钟晓波
联系电话:0592-8063087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