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公函〔2015〕116号
办理类别:B类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瑞丽代表:
《关于天湖路与白鹭洲路交叉路口斑马线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取消白鹭洲路天湖路口斑马线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一是该处人行过街斑马线距离白鹭洲路湖滨南路口人行过街斑马线约90米,按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关于不同道路等级人行横道的设置要求,主干道人行过街斑马线之间的距离宜在250米至300米之间,因此该人行过街斑马线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随着白鹭洲路交通流量的日益增加,高峰期往湖滨南路方向排队车流经常反溢至该路口,车辆与行人互相争道抢行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此处距离湖滨南路口人行过街斑马线仅约90米,而且在其北侧约150米处还有一人行地下通道可以绕行,完全可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三是当前白鹭洲路的道路限速取值已经提升为60公里/小时,如果两条人行过街斑马线距离太近,将大大降低白鹭洲路的通行效率,并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取消斑马线以后,我局持续关注此处的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并先后在该路段原人行过街斑马线处两端设置了人行通道指引标志和行人隔离护栏,以规范行人通行秩序。对于您提出建设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建议,我局将建议市政园林部门牵头开展研究论证,积极配合推动此处人行过街设施优化工作。
5月4日我局经办同志与您电话沟通,并将办理情况发至您QQ邮箱,得到您的认可,衷心感谢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炳聪
联 系 人:赵善田
联系电话:0592-5866125
厦门市公安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