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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控制吸烟相关法规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14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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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卫函〔2016〕129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施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控制吸烟相关法规的建议”(第019号)已收悉。 感谢您对厦门控烟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控烟方面已开展工作

  1、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加大控烟宣传力度。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和爱卫办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市烟草控制工作。2005年以来,爱卫办每年都开展评选“无烟单位(学校)”活动。到2013年,全市所有99个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全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并在每年的全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暗访中,得分均为全省第一。在无烟学校和无烟企事业单位评选中也成果斐然,厦门市多数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已符合无烟学校标准,全市无烟单位已达到390家。

  2014年调整组建了新的厦门市控制吸烟协会,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厦门市卫生计生委每年均将烟草危害宣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发动多个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编印和发放控烟宣传材料和举办大型控烟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同时,通过多部门协作,积极清理全市烟草广告;积极动员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拒绝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累计至2015年有110余万中小学生参与签名。

  2、开展无烟城市合作项目,力争将鼓浪屿打造为“无烟岛”。

  2015年,厦门市加入由盖茨基金和中国共同设立的中美控烟伙伴-无烟城市项目,用以建立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控烟项目,预防青少年和女性吸烟,促进戒烟和消除环境烟草烟雾的暴露,国桂荣副市长已正式签署项目承诺书。厦门市的无烟城市合作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任务:一是无烟景区、无烟交通场站创建;二是无烟单位、无烟企业、无烟酒店餐厅创建;三是推动城市控烟立法。目前就项目已经开展了厦门市居民吸烟状况本底调查。其他控烟活动如举办无烟婚礼,创建大型无烟企业等方式打造控烟范例等将陆续展开。同时加强控烟的舆论宣传,移风易俗,降低厦门市的吸烟率和公共场所的二手烟暴露。预计在开展项目的3年里,厦门市的控烟工作将有较大的提升。

  2014年在厦门市主要商业步行街——中山路,创建了全国第一条无烟商业街;2015年,创建了我市第一个无烟景区——南普陀景区。今年2月份,我市利用加入中美合作项目的契机,正式开始推进鼓浪屿的无烟景区创建工作,将控烟工作与鼓浪屿申遗工作紧密结合,初步考虑从鼓浪屿居住户做起,逐步扩大到全鼓浪屿景区,力争将鼓浪屿打造成“无烟岛”。

  二、存在问题

  正如您所说,我市控烟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对公共场所禁烟无法可依是厦门市全面推动控烟工作面临的主要困境。在控烟工作中我们体会到由于部分单位的领导对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认识和执行不到位,使我市创建无烟单位的力度还不够,完全靠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没有与文明单位挂钩,也没有奖罚,因此各单位没有创建的积极性。同时,我市的市民对公共场所禁烟的文明行为也认知不够,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三、控烟立法工作建议

  公共场所的禁烟立法工作一直是我委积极推进的重要工作之一,并多次向市法制局和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建议和议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列入立法议程。因此,我们卫生系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议案提案,希望尽快修订厦门公共场所控烟的法规。我委根据您和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将更加积极的建言献策,努力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我们也希望,市人大和市法制局尽快组织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调研,推进立法进程,我委定将积极配合参加控烟立法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厦门控烟工作的支持。

  领导署名:杨叔禹

  联 系 人:巫  斌

  联系电话:553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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