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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力度抓好市场食品监督检查工,确保人的身体健康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14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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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市监函[2016]164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力度抓好市场食品监督检查工,确保人的身体健康的建议》(第025号)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职责分工,市农业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牵头组织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定期召开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四部门联席会议。

  一、关于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

  市农业局高度重视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一是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屠宰企业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各屠宰企业签订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按照规程屠宰。落实各项规定,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档案记录,如实记录“瘦肉精”自检、生猪来源、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和产品流向登记等信息。二是督促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执行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实施屠宰同步检验操作,配备检验人员,切实开展屠宰牲畜国家规定的检验项目。三是督促屠宰企业按照《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和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4〕1号)标准,对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实施无害化处理。四是加强屠宰企业“瘦肉精”监管。要求屠宰企业实行天天检测,批批抽检,同时农业部门不定期监督抽检。五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屠宰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切实保障上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市农业局自2015年1月1日接手屠宰监管工作以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窝点,发现一处、打击一处。一是明确部门职能,推动联合执法。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席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协作与职责衔接,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私屠滥宰,规范肉品经营秩序。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自学、以会代训、业务见学、外送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执法能力,有力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定点屠宰监管,引导市民购买“放心肉”。利用“三下乡”、进社区等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选购动物产品安全常识,引导市民购买“放心肉”。 2015年,岛内思明、湖里两区共处理市长热线54次,受理举报件105起,组织执法110次,出动执法1894人次,没收生猪648头、生羊38头,私宰及“三无肉”总计8.62万公斤,案值134.4万元,抓获私宰作业人员、运输人员、私宰肉进货摊贩等相关人员4人。与公安联合执法11次,由公安立案4起,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4次,有效保障了市民肉品消费安全。

  三、关于流通环节猪肉市场销售的专项整治情况

  “灌水猪肉”一般是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历年来一直予以高度重视,并依据法定职责持续开展重点监管工作。针对市场销售“私宰肉”较为突出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自今年1月25日至2月25日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市场销售猪肉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巩固前期猪肉市场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解决流通环节猪肉市场销售存在的突出问题,以3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结合我市流通环节猪肉市场销售安全现状,市市场监管局自3月1日至9月1日开展为期半年的流通环节猪肉市场销售的专项整治。一是摸底排查,掌握底数。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发挥基层监管网络的作用,广泛采取网格化摸排、走访村居了解、走街入户暗访、召开行业座谈、开通举报热线等方法对辖区内流通环节肉品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市场内外肉品经营户底数,建立详实准确的监管台账。截至今年5月,全市市场内猪肉经营户1068户,其中有照877户;市场外猪肉经营户361户。二是监督检查,严查严改。加强对肉品经营户的检查指导,严格规范肉品经营户经营行为。对没有合法经营主体又具备办照条件的进行规范引导,督促其及时办照纳入监管;对发现私宰点和流动销售肉品的摊贩认真造册并抄告相关部门,同时积极协调组织力量进行打击取缔;对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等制度的市场开办单位、肉品经营者进行重点治理,达到发现一起,整治一批,规范一个行业的整治效果。三是联合执法,严惩犯罪。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源线索,深挖细查,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肉品,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肉品及“三无”肉品等违法行为,并会同农业、公安、城管、市政园林、商务等相关部门全方位重拳出击,联合整治,震慑违法经营者。今年以来,共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33次,立案查办15起,查扣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违法猪肉1263.8公斤。四是宣传培训,试点先行。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组织市场监管所与辖区的市场开办单位、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肉品经营户、市场监管所与市场外合法经营户,层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不销售“三无”肉品承诺书》,把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宣传贯彻到与流通环节肉品销售相关的每一个市场、经营企业和销售者,并延伸到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至目前,共签订不销售三无猪肉承诺书1640份,签订猪肉销售质量安全责任书1335份,印制、发放猪肉整治宣传单2014份,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监管工作的新闻报道13篇。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钟宅、枋湖、安兜、后坑前社、后埔等菜市场发现很多猪肉灌水且没有加盖质量许可印章”的问题,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猪肉市场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对钟宅、枋湖、安兜、后坑前社、后埔等菜市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经营“灌水猪肉”等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的行为,目前已立案10起,查扣问题猪肉111公斤。

  三、下一步工作

  1、督促各区主动向区政府汇报,积极争取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确保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及时到位,切实落实屠宰监管责任。

  2、指导屠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规程屠宰,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规范实施无害化处理,开展“瘦肉精”检测,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

  3、进一步健全市农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

  4、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传单、网络等多种形式,引导市民通过正规渠道、正规摊点购买畜禽产品。

  5、继续抓好流通环节猪肉市场销售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灌水猪肉”等未经检验检疫肉品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治理整顿机制,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领导署名:吴惠芬

  联 系 人:陈振哲

  联系电话:2200995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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