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文广新〔2016〕函53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文广新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号《关于叶氏十五郎祖墓为涉台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厦门与台湾一水之隔,是台胞重要的祖籍地之一,同时也是大量两岸共同人文史迹的聚集地,保护好密切两岸血肉联系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因此,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对涉台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自1998年我们就创新启动了涉台文物保护工作,并在2001年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厦门市涉台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至2015年市政府公布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全市涉台文物总数已达88处,一大批涉台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
关于叶氏十五郎墓的保护问题,我局也一直予以关注,2015年5月我局就派员前往实地调查,2015年7月我局分管文物保护工作副局长李云丽亲自带队赴现场查勘,2016年年初我局文博处工作人员也曾与您就叶氏十五郎墓申请涉台文物古迹保护问题进行了座谈。
一、叶氏十五郎墓基本情况
叶氏十五郎祖墓位于莲前街道鼓楼社明丽山庄,对该文物点我局多次会同思明区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相关考证。墓葬其正上方山石上镌有“宋十五郎叶公墓”字样,左侧山石刻有“官荣”字样,与族谱和《厦门志》文献记载相吻合。该墓葬系我市发现为数不多的宋代墓葬之一,保护较为完好。近年来,每年都有国内外及台湾叶氏宗亲前往祭扫该,该墓葬在连接海峡两岸同胞感情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相关保护意见
鉴于文物保护单位和涉台文物古迹的公布是分批次进行,全市第三批涉台文物古迹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且该墓葬已被思明区政府公布为厦门市不可移动文物点并纳入保护名录,古墓的保护已经取得了相应的身份。我局建议:下一阶段由我局进一步指导思明区相关部门做好该文物点的保护工作,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和考证,待条件成熟时可将该文物点纳入思明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名单或下一批厦门涉台文物古迹保护申报名单。
专此函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