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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改居后,发展用地人均30㎡,且有部分社区还没有落实,应给予诚信到位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17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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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湖府办函〔2016〕58号

  答复类别:A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改居后,发展用地人均30㎡,且有部分社区还没有落实,应给予诚信到位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我区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近几年,我区采取各种措施,并在就业安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制定了多种优惠政策,使失地农民能真正受益。其中,落实新发展用地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我区新发展用地项目情况

  (一)已建项目:蔡塘社区发展中心用地面积31182.929平方米,建筑面积12.65万平方米,项目已竣工,商业部份也已投入使用,酒店于2015年1月开业;江村社区发展中心用地面积3105.13平方米,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社区使用。

  (二)在建项目:后埔社区发展中心(一期)用地面积10094.932平方米,建筑面积6.997万平方米,后埔南楼已竣工验收交付业主,正在办理外口公寓改酒店的相关变更手续;后埔新发展用地(三期)用地面积6796.234平方米,正在进行梁板钢筋绑扎;枋湖社区发展中心(一期)用地面积43253.723平方米,建筑面积25.58万平方米,正进行地下室水泥楼地面施工,1#、2#、3#、4#、5#楼结构砌筑,外立面装修施工中。

  (三)已批项目:后埔新发展用地(三期)用地面积6796.234平方米,已取得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正在办理划拨决定书,并开始施工图设计工作;后坑新发展用地面积38316平方米,已完成选址、备案、勘测定界、用地预审、报建表等工作,完成选址延期、取得征地拆迁通告,并已草拟框架合作协议;金湖新发展用地面积15590平方米,已完成选址、备案、勘测定界、用地预审、报建表等工作,完成选址延期、取得征地拆迁通告,正在进行资料搜集及拆迁测算等工作;湖边新发展用地用地面积9669平方米,已完成选址、备案、勘测定界、用地预审、报建表等工作,已签订代建合同,完成选址延期;高林-金林社区发展中心和五通新发展用地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二、建议所提发展用地项目情况

  2012年5月,经我区与市规划部门多次商讨,初步确定坂尚社区新发展用地拟选址于枋湖北二路以北、禾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综合大楼以西约2.4万平方米地块;围里社区新发展用地拟选址于阳光公寓西侧约0.9万平方米地块。但根据市政府“退多少补多少、退到底补到底”的原则,两个社区因企业用地退地不足至今仍无法办理用地选址。

  我区分别于2012年5月、2014年3月、2015年10月将围里、坂尚社区新发展用地问题提交市规划委与我区的规划工作联席会议上讨论,根据《厦门市规划委员会湖里区人民政府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2015〕100号),我区提出置换的两个用地目前均为市土总收储用地,使用收储用地需缴交相关费用,应与市土总商量置换方式,并报市土管办研究。目前,我区正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待市相关部门对围里、坂尚新发展用地项目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后,我区将尽快启动这两个项目的基建手续办理工作。

  领导署名:黄伟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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