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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体育中心开放时间应适当延长,以满足体育爱好者锻炼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17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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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体函[2016]46号

  办理类别:D类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关于厦门体育中心开放时间应适当延长,以满足体育爱好者锻炼的建议》(第04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关于适当延长市体育中心开放时间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对我们做好群众健身服务保障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市体育中心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服务保障群众健身的相关措施。

  近年来,市体育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市政府相关规定,坚持体育设施的公益性,严格执行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把服务好全市人民的大众健身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体育中心场馆开放情况

  目前,体育中心场馆主要保障市专业运动队训练,空余时间均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一是每年春节体育大游园、全民健身日、六一儿童节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暑假期间各场馆划出一定区域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二是中心八片露天篮球场、两条健身路径、体育场外围红色沥青跑道、两个门球场均全天候免费开放,体育场内塑胶跑道周一至周五18:00-20:00;周六至周日8:30-11:30,16:00-20:00(除大型活动外)均免费对外开放。三是其它场馆除运动队训练外,节假日和晚上均对外开放,尽力满足大众健身需求。

  二、坚持社会公益性,努力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市体育中心坚持体育设施的社会公益性,竭诚为全市大众健身服务,将加大免费和低收费对社会开放的力度,延长体育场馆开放时间,最大化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一是延长开放时间。各场馆根据市民的健身需求以及科学健身的要求,适当延长晚上对外开放时间,冬季开放时间延长到21:00,夏季延长到21:30,露天灯光篮球场延长到22:00关灯。二是加大场馆维修维护的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维修抢修,时刻保障完善良好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学习其它省市体育场馆先进管理经验,拟将对场馆和中心公共区域实行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开展“比服务”等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傅晓春

  联 系 人:陈  晨

  联系电话:5368988

  厦门市体育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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