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湖府办函〔2016〕61号
答复类别:B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金山小区北站和金山社区应建一座小型人行天桥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金尚中学位于云顶中路西侧,金尚路东侧的金泰路,该路段来往车流量大,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期间,人车混流,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此路段也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按照代表您的提议,我区及时邀请您及设计单位前往现场勘查,通过勘查并结合实地情况,金尚中学人行道基本能满足设置人行天桥的条件。
通过我区委托,4月18日,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方案,天桥全长18.7米,西侧位于金尚中学门口,东侧位于工厂及部分店面,为钢结构人行天桥,经估算,总造价约为200万元。目前,我区正在综合考量金尚中学周边交通设置情况,下一步,在征得金山街道及后坑社区居民同意后,将研究建设该处人行天桥的可行性。
领导署名:黄伟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