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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创意文化产业,推动闽台文化合作交流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17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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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461

  答复内容:

  厦委宣[2016]函019号 

  答复类别:B类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55号建议办理意见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的《关于打造创意文化产业,推动闽台文化合作交流的建议》收悉,所提出的三条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设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并在工作中加以推动落实。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结合对台区位优势, 2012年我市获批国家级“闽台(厦门)文化产业试验园区”,该园区以“一区多园”的建设模式不断发展壮大,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扶持、两岸民间创意力量参与、产业集聚效应、互动融合”的原则,集中发展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创意设计、影视演艺、高端艺术品、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集群,形成相互支撑、互动融合的产业链,构建高附加值效应的价值链,推动文化创意集群化发展。目前已有龙山文创园、海峡建筑设计文创园等12家园区建成并投入运营。据不完全统计,开业不到三年的闽台(厦门)文化产业园核心区二期(湖里区),已改造旧厂房约为8.3万平方米,2015年创造文化产业产值约为14亿元。龙山文创园以打造“对台文创交流中心”为主要发展目标之一,重点集聚台湾优秀文化创意企业、项目和人才,体现“台湾原创(生活创意)”和“高端设计”。园区内现有台资企业数量12家,2015年被两岸企业家峰会授予“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实验示范基地”。

  我们十分赞成有关用好“闽南文化”方面的意见建议。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两岸人民的精神纽带,整合两岸闽南资源,构建闽南文化产业带,不仅有利于传承优秀文化遗产,推动文化产业繁荣,也符合中央“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

  我们将认真研究您关于“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依托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政策,研究文化领域的实施办法,吸引文化人才来厦兴业,留住文化人才在厦发展,破解“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扩大两岸高校之间的交流与互动,鼓励我市文化企业开展好大学生实训工作,引导相关高校加大文化相关人才的培养。

  下一步在关于打造创意文化产业,推动闽台文化合作交流的方面,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利用海峡两岸文博会、图书交易会、厦门国际动漫节、台湾文创展等平台推进两岸文化交流和产业对接。着力提升“文博会”等展会的内涵和品质,进一步突出展会的“交易性”特色,进一步体现“立足两岸”的办展原则,进一步提升两岸文创产业对接成效。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乡音之旅”巡演等文艺活动,加强文化艺术入岛交流。

  二是建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引入台湾文化创意产业高端人才。

  三是推动建立两岸版权保护合作机制,为两岸文创企业的版权保护和相关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四是增加台湾文创产品和演艺娱乐项目引进,使厦门成为台湾文创产品的“展示橱窗”和两岸明星经常聚集的“明星谷”。

  五是鼓励文化企业引进来自两岸的文化大师、文化名人、艺术大伽、创业英雄来厦门交流、创业。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闽台小微文化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感谢叶福伟代表对我市文化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领导署名:戴志望

  联系人: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文发处刘宏宇

  联系电话:2893779、13860433443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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