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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17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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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一:

  厦发改综改函〔2016〕337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叶福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建议》(第62号)收悉,市发改委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学习和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与当前我市推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契合。您从阐述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出发,提出道德文化建设的必要性,提出要“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精神”、“突出司法公正,让民众感悟法治成果”、“突出诚信立市,把弘扬诚信文化作为提升厦门文化软实力的基础”、“加强诚信文化传统教育”、“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扎实开展诚信典型宣扬活动”等六条建议对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内容实在,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市早在2004年就着手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2013年开始全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和相关应用,呈加速推进态势,2015年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中心工作。目前由我委牵头的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性制度建设日渐完备,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已建立,信用数据已初具规模,信用应用已在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方面加速推广,政府监管方式已与信用建设有机结合,社会诚信氛围良好。今年四月份我市获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主要工作有:

  一是健全信用法律法规,编制《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出台《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二是建成全市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厦门网站,其中“信用厦门”网站截至2016年4月10日,访问量超230万人次,接受公众信用查询超87万人次;“i 诚信”2015年4月建成以来,已在互联网提供安全可信的自然人信用查询服务2.6万人次。

  三是在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将自贸区综合监管平台和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共享,通过监管生成信用数据,通过信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开展自贸区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和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出台11条举措,构建“政、银、企、社”四位一体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机制。

  四是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关于开展“银税互动” 为诚信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通知》,提出11条具体扶持举措。出台《关于对我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就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等联合惩戒措施。制定《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针对建筑市场黑名单企业,采取信用监管评价、限制招投标、限制资质获得、取消评优评先等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

  五是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和服务体系,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7个工作日内双公示,在行政管理中开展信用审查,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对经营异常企业采取“联动监管”,探索厦门与泉州开展信用联动监管。

  六是通过组织诚信活动、开辟信用专栏等,加强信用文化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抓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历史机遇,继续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广泛开展诚信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2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答复内容二:

  厦委宣[2016]函007号 

  答复类别:B类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62号建议办理意见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关于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第0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虽然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特别是在诚信文化建设做出了不少探索与实践,但随着社会治理改革的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精神家园建设要求认识的不断提升,加强诚信文化、法治文化宣传工作显得更为迫切和有意义,我们十分赞同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中央的精神,就如何进一步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我们认为:

  一、根据您对加强法制教育的建议,我们将对“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加强指导和协调。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协调我市各大新闻媒体、新媒体以及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及时开展法治教育宣传。以节俭不铺张为原则,在我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宣传氛围。

  二、紧紧按照中央有关诚信教育的精神,推动市属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加强宣传体现司法公正的典范案例,以结合生活实际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市民感受法治文化建设的效果。

  三、弘扬诚信文化,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在《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2016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将根据职责分工,加大诚信建设典型的宣传力度,每年在厦门日报等本土主流媒体上完成2次以上诚信主题专题专版宣传,制作厦门诚信宣传短片,在户外宣传阵地播放;通过我部每年牵头召开全市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对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的指导(参会单位覆盖我市各大机关单位、国企以及私营企业200多家,各市直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参会),运用好联席会机制,引领各企业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企业的诚信不仅仅是管理人员的工作,更是企业全体员工需要坚持的信条。企业文化网将通过网络传播方式,让企业能运用网络的便利,互相交流学习,让更多员工、群众为企业文化、诚信文化建设献计献策。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文明城市的建设,坚持正面典型宣传。如“最美人物”的评选及发布等,以学习典型模范来营造社会诚信文化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推动我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领导署名:黄鹤麟

  联 系 人:方钧泽

  联系电话:0592-2893756、18206061366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16年4月15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作室

 

  答复内容三

  厦中法函(2016)9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6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关于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第062号)收悉。虽然我院作为分办单位,但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庭室专项调研、论证和答复。现就建议中涉及法院工作事项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治教育问题

  您建议“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法官的业务培训。一是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每年都由中院统一组织对全市法院系统新录用公务员进行集中培训,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全面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以便更快更好地掌握职业技能,适应岗位需要。中院领导和业务庭室负责人亲自授课,逐一进行廉政谈话、开办司法礼仪讲座,教育新录用公务员摆正作风,树立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预备法官的教育培训。积极选派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参加省法院举办的全省预备法官培训班,提升初任法官的审判理论知识和审判实务能力。同时,中院还组织初任法官到一线业务庭实习,为每位预备法官指定一名资深法官作为“师傅”,采用“以老带新”的学徒式训练方法,实现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安排初任法官到立案信访部门接访、到社区、农村担任“社区法官”和“农村法官”,培养预备法官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加强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每年选送全市法院40多名法官参加最高法院、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选送两级法院200多名干警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选送10多名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培训;中院每年组织完成各类培训、讲座15期,培训1000多人次,进一步提升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把您的建议贯彻落实到法官业务培训工作中去,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理念,努力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成长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今年1—8月,我院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培训计划共有14项,培训内容涵盖新录用人员培训、司法体制改革专题研讨、涉自贸区审判业务培训、法官司法能力提升专题研讨、预备法官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法学前沿问题系列讲座等内容,旨在着力加强对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深化全体法官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的教育,加强对司法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强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舆情研判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和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的培训。

  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建议。我院一直非常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已形成一套以宣教处为主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的普法联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特别是收到代表建议以来,我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包括:1、2016年3月,参加市委政法委主办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官到中山路摆摊设点,为过往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2、2016年3月26日,中院团委组织部分干警职工及家属、子女到同安“丽田园”农村合作社开展白鹭志愿联盟系列活动之“大手拉小手,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宣传文明出行、保护环境,并为当地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充分利用中院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法院资讯、亮点工作、典型人物事迹、以案说法等内容,多方位地让群众了解法院,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省政法委官方微信《清朗天空》公布的5月9日—15日福建省政法系统微信排行榜上,我院位列法院系统第四位。4、和本地媒体合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定期在厦门电视台推出《法院视点》栏目,和《海西晨报》合办《法眼》栏目,分别以一周一期的频率,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做好普法教育工作。5、推出法院内刊《法苑之窗》,以一季度一期的频率,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为发放对象,发布法院动态、亮点工作等。6、定期开展各种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通过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方式,了解法院、知晓法律、尊法用法。

  二、关于司法公正的问题

  您建议“执法者要用法律制约权力,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取消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我院一直以来秉承“司法公正”的原则,积极打造廉政建设惩防体系,亦取得较好的效果。2015年,我院从三个方面认真抓好监督工作。一是落实制度监督。运用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并以摄影摄像手段,对中院各部门及各区法院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出6份通报,限期整改,促进以制度刚性执行减少各类问题发生,做到从源头上抓早抓小。二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贯彻党章要求,对中院党组干部议事规程和重点提出3条针对性修改意见。抓好防止干预过问案件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落实,促进审判执行权公正运行。结合实际制定廉政监察员工作制度(试行),调整党风廉政监察员10人,加大对法院干警业内外活动的监督,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三是开展日常监督。全年对评先评优的63人次、23个集体进行廉政审核;对115个案件、213名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调查,梳理出19类意见建议,促进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完善;3次派员全程监督测评推荐处级干部和入额法官考核程序,对拟任职的干警提供廉政审查意见。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五个坚持”,进一步夯实廉政司法、公正司法的基础。一是坚持教育感悟与执纪监督并重,推进健全纪律教育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并开展纪律执行情况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两个规定”,切实提升纪律执行力。二是坚持完善制度与刚性执行并重,推进健全预防制度体系。在司改中同步推进廉政机制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法官惩戒、廉政监察员、廉政监督员等有效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同时,健全机关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事前征求纪检组意见制度,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关口前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袖子扯耳朵,督促、推动各级法院党组织多做红脸出汗常态性工作。三是坚持常态督察与重点突破并重,推进健全内外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司法巡查,针对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深化专项巡查,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紧盯年节假期和敏感时期,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开展常态化督察。继续深入整治“六难三案”,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庸懒散拖”等侵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要反思内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深化司法“大督察”及强化专项检查,开展“三公”经费使用和“三同”现象“回头看”,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加强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同时,探索对法院干警八小时外活动实施监督的有效方式,积极建章立制,及时查纠法院干警在业外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督促广大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四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并重,推进健全责任传导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强化“一案双查”意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五是坚持能力提升与管理监督并重,推进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体制改革,配足配强监察部门力量。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提升履职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格执行巡查、督察、审查等工作纪律,发现干部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

  三、关于诚信体系建设问题

  自2012年起,我院就积极参与厦门市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诚信平台政法子平台的建设。2016年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法院、人民银行等40多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最高法院通过该系统向签署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更新动态;其他部门和单位执行或协助执行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目前,我院定期汇总两级法院执行案件失信人员数据,并适时向市发改委牵头建设的全市信用管理工作平台报送数据,已实现失信人员数据的批量化传输。我院主要从五个方面推进失信人惩戒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失信人纳入名单库,对他们在金融信贷、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参加招投标、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营造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一是建立失信人名单库。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我院对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除五保人员、享受低保的自然人和如实申报财产的法人外,全部纳入最高法院的失信名单库,实行网络公布。截止2016年4月,全市法院已通过该平台发布失信人员(含自然人和法人)信息40597人次。二是在我院门户网站“厦门法院网”首页设置曝光台,对失信人员名单进行曝光。三是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平台的公示。全市法院不定期在《厦门日报》、《海峡导报》、厦门卫视、各区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对失信人员信息进行公开曝光。四是微信、微博等新兴自媒体平台的公示。全市法院在已开通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自媒体平台进行失信人员公示,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失信人员查询服务。五是利用BRT场站站牌、公交线路移动电视等平台进行公示。制作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视频,并在BRT场站站牌、公交线路移动电视上滚动播出,营造广泛声势,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下一步,我院还将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高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出境等措施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和完善诚信平台建设:一是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作为可否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依据或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对失信情形严重的被执行人,限制其收购上市公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行企业债券。二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保险公司。五是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作为设立商业银行或分行、代表处以及参股、收购商业银行的审批时审慎性参考。六是协调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特此函复。

  领导署名:王成全

  联 系 人:李  隽

  联系电话:5306636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5月24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室。

 

  答复内容四:

  厦委组建议[2016]函1号

  答复类别:B类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6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弘扬诚信文化,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的议案(议案号062)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议案中提出的“要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精神,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建立法律法规定期考核制度”的建议,十分及时和必要。美丽厦门建设,离不开法制的保障,培养树立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思维,引导他们依法行政,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对于建设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机关干部能够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为例,我们在各主体班次中专门开设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弘扬宪法精神,落实依宪治国”、“尊崇党章依规守纪”、“学习《准则》《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课程,安排学员过专门的组织生活开展自我剖析,谈学习体会,并在视频点播教学中开设了“国土资源法”、“刑事诉讼法”等专业法律课程。为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市委组织部还专门举办了“法治中国典范城市系列”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法、预算法、环境保护法和行政审批制度、司法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办专题培训。仅市级培训层面,2015年参加法制教育培训的党政机关干部达到5700多人次。为进一步扩大教育覆盖面,我们还利用“厦门市干部在线学习”网络平台,与司法部门联合举办网络普法教育专题培训,目前该平台在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有1.4万余人,去年总学时数达到了70万学时。

  法制教育贵在入脑入心,功在常抓不懈。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在各级党干校加强法制教学,强化干部的法制思维,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一是强化师资保障。严把教师如口关,拟采取公选的方式,面向全国招聘法律专长的学科带头人,并在党干校采取团队竞标、试听试讲、评估选拔等方式,优选师资讲授法律课程,保证教学效果。二是加大案例分析比重。重点围绕“规则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性思维、权衡思维、建设性思维”等5个方面改进法治思维教学,外聘法官、检察官作为授课师资,通过案例警示学员,加深学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三是加强新法律法规的跟进培训。针对国家近期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举办专题培训,帮助干部尽快熟悉新法规,科学执法。

  特此答复。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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