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规〔2016〕函字77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苏辉明代表:
《关于利用中小学学校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的建议》(第06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矛盾日渐突出。停车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城市的发展。特别是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周边,的确存在配套停车设施缺乏的问题,群众要求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呼声较为强烈。正如您提到的中小学校操场地下空间可利用面积较大,地下埋设物较少,便于施工,利用中小学学校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可作为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的一种途径。
2015年我委联合市建设局组织开展的《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中,考虑利用部分中小学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其中,在本岛规划思明小学停车库、江头中心小学停车库、厦禾路六中停车场、莲花中学停车场、民立二小操场地下停车库、前埔小学停车库、金尚中学停车场、钟山小学停车场、乐安小学停车场、穆厝学校停车场、双十中学停车场等。目前,已建设民立二小操场地下停车库、思明小学停车库等。
同时,我委在老旧小区的交通改善规划研究中,也注重利用中小学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比如《阳台山社区交通改善及排水系统梳理规划》,规划依据现场调查结果,并与社区居委会座谈,提出在片区道路交通允许的情况下,利用思明二实小操场建设停车场。
利用学校操场建设地下停车场,涉及学校教学、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和运营管理等方面,我委将继续积极协调教育、建设等部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由 欣
联 系 人:林祎旸
联系电话:0592-5359006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