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集府办函[2016]51号
答复类别:C类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厦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3号建议的复函
苏惠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美鳌园免费向公众开放的建议,经区政府批示,由政府办具体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我办高度重视您所提出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进行办理,开展鳌园免费开放专题调研活动。经深入了解,集美鳌园作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全国廉政教育基地,按国家规定应予免费开放,目前仍在收费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第一,集美鳌园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遗址公园,按中央六部委的联合规定,类似长城、故宫等遗址公园不在免费开放公园的范畴之内,而是通过价格机制对游客数量进行限制,这样有利于更好的保护文物。根据中央部委的该项规定,厦门市物价局对鳌园的门票收费进行重新核定批准,并将收费环节进一步规范。
第二,安全管理问题。鳌园一旦完全免费开放之后,更多游客和民众蜂拥而至,从而引发更多的安全问题。特别是鳌园地理位置濒临海岸,大量游客和民众通过鳌园到海滩游玩,每年游客溺水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大增加,这些都将带来一系列的人身安全隐患。
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现阶段集美鳌园无法完全免费对公众开放,但是目前对特定人群均免费开放,包括:①现役军人;②残障人士;③离休人员;④70周岁以上老人;⑤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1.4米以上要提供有效证件);⑥省级以上劳模、道德模范;⑦大中小学校学生集体参观(提供本人学生证和学校集体参观证明)。
下一步,在对鳌园文物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区政府办将继续与有关部门一起,朝着推动鳌园免费向公众开放的方向进行调研论证,探索限时段开放以及设立公园开放日等多种形式,让有限的公共资源充分被群众所利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感谢代表对我区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合适的时候将最新进展向您反馈。
领导署名:孙加庆
联 系 人:李延龄
联系电话:0592-6688679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