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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顺汀溪水库管理处管理体制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4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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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水利〔2016〕函字1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方保前等代表:

  市人大代表《关于理顺汀溪水库管理处管理体制的建议》(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00号)提到,翔安区马巷镇友民社区辖区内,位于市第五医院东门对面、权属我局的4间店面及两幢独立三层楼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周边卫生脏乱,影响友民社区村容村貌等事宜。现将我局主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马巷水管所周边卫生脏乱问题。

  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汀溪水库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下辖的原马巷水管所共有两幢独立三层楼及4间店面,其中一幢原为马巷水管所办公楼,由于两个基层单位合并办公,因此出现马巷水管所办公楼空置情况。另一幢原为职工宿舍楼,房改后产权归属

  住户所有,几经市场交易,目前已无管理处职工居住,卫生管理

  隶属该楼全体业主。4间店面目前出租,今年6月底到期,管理处在与承租户的租赁协议中,明确承租方“使用租赁房产期间应服从房产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积极配合当地街道各时期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及自行承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卫生等相关费用。”即承租户在租赁期间应配合辖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处在不定时巡查中也多次向承租户强调上述要求,每次接到社区有关环境卫生整治要求时,管理处均积极配合。

  二、办理情况

  (一)汀溪水库管理处已加强空置办公楼卫生清扫管理,督促4间店面承租方做好环境卫生保洁任务并配合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二)马巷水管所办公楼系国有资产,管理处无权自行处置,划归管理需由上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三)关于“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所在社区进行日常管理”的提议。该管理方式可操作性强,在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管理处愿意按此方式配合友民社区进行管理,具体事项待管理处上报我局同意后再实施。

  (四)关于“与翔安区共同成立发展基金会,盘活资产,共同融资,共同开发”的提议,由于基金会的成立及管理工作相对比较专业,暂不便考虑实施。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郭金炼

  联 系 人:张纯

  联系电话:5766817,18705926559

  厦门市水利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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