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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动民众,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7 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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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8401

  答复内容:

  厦市监函[2016]167号

  办理结果:B类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素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动民众,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建议》(第108号)收悉,我局为本议案的主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根据国务院、省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部署,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2015年5月,整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工商局、食药监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整合全市食品检验检测力量和资源,成立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截至去年8月,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整合已基本落实到位,为开展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二、整合门户网站,优化网站功能

  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能的整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年2月起实施局官网整合改造,一是梳理网页栏目,重新设计模块,对原工商局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栏目和模块进行梳理、整合,根据新的栏目内容规划,逐步完成网站首页、一、二、三级栏目页面的设计、切图、CSS样式编写、flash动画设计等工作。二是处理历史数据,逐条分析整理两个网站的历史数据,并按新栏目的对应关系平滑迁移到新网站中,包括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三是开发信息公开栏目,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标准重新开发信息公开栏目。四是开发办事服务需求,完成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等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后台服务事项录入、修改维护、审核、发布相关功能开发。五是开发互动中心需求,集中展示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内容,为公众提供互动服务。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网站的优化整合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预计将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官网的开发工作。

  三、整合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效能

  为实现食品监管职能的有机统一,将原本分散在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能通过信息化手段统一起来,成立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形成了一体化、专业化、全覆盖、全链条、高效率的监管体系。一是整合审批一体化平台,实现“三证合一”,对食品、餐饮、保健食品经营,统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食品、保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统一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整合食品安全监管大平台,在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增加保健品、化妆品及餐饮食品的监管功能。重点建设食品经营者自律备案、食品追溯监管、餐饮量化分级、餐饮重大活动保障等功能。三是开通食品安全信息查询专栏,方便消费者查询在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及追溯信息,并可在线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发与商超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数据接口,消费者扫描购物小票二维码、食品条形码即可快速查询食品信息。

  四、完善信息公开,健全追溯机制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向社会公开。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类商事主体的登记许可、年报、监管和处罚信息,统一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实时公示,社会公众随时可以查询。对食品生产经营类商事主体未如实公示年报、隐瞒真实信息等,统一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实现信用约束。二是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并与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互通,实现办结食品安全违法行政案件后即时向社会公开。三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国家食药总局、省食药局定期对外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流程》,在局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已经核实或完成复检程序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对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进行高风险和一般风险的解读,并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四是食品流通环节追溯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环节“两系统一平台”(即: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食品监管移动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截止目前,全市8家批发市场、6家畜禽屠宰场、3个专业大型冷库,72家零售市场和151家超市纳入生鲜系统;7224家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纳入流通环节监管系统,实现对2.38万家经营主体在我市销售的16.07万种食品进行追溯监管。同时,还在74家大型超市出口设置触摸屏,可以方便消费者查询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五、发挥社会监督,强化群防群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食品行业相关的26名“两代表一委员”担任食品安全荣誉监督员,结合自身职责,履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职责和义务;推动成立厦门市餐饮行业协会,召开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座谈会,并指导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等约20家食品行业相关商协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服务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引导行业守法自律;与团市委筹划成立厦门市食品安全青年志愿者队伍,拟在厦门大学、集美大学招募约150名青年志愿者,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按照厦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类消费投诉的受理和调解工作,截止目前,我市消费者协会和12331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食品安全类的投诉1844件、举报997件、咨询35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9.33万元。

  六、突出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

  为全面推动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市食安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制订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计划,每月安排宣传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网络新媒体开辟“创食品安全城市,圆美丽厦门梦”专栏,积极宣传政府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举措,并对部分严重食品安全违法问题予以曝光;以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设计、印刷创建专题折页以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等宣传材料30余万份(册),牵头开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四进”(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并在在厦门网及其微信平台上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共吸引了78.72万人次参与答题,取得良好成效。

  2015年,市食安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我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市食品安全群众总体满意度达69.51%,比2014年提升了4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其中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满意度和食品安全解决力度得分最高,说明群众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安全工作的认可度较高。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和法制宣传,丰富食品安全宣传方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构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多元治理体系,为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夯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惠芬

  联 系 人:陈振哲

  联系电话:2200995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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