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港〔2016〕函72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程水平代表:
《关于支持海沧绿色港口发展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已经编制完成《厦门港建设绿色港口十三五专项规划》,同时正在加紧完成“十三五”期间《厦门港创建绿色港口实施方案》,有关工作正在逐步细化和深入落实当中;
二、厦门港正在推动海沧港区远海码头、海润码头两个船舶岸电试点项目,项目正在有序开展当中,年底前两个岸电设施将投入试运行。市政府已经就两个岸电试点建设项目明确补贴方案,并将在今后的几年内明确有关建设项目常态化的管理办法和补助方式。
三、有关海沧港区功能规划调整问题
1.根据《厦门港总体规划(修编)》(2013年部、省联合审查版),海沧港区“7#、8#泊位近期按散货泊位建设,根据现代化集装箱作业区的大型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后石港区散货泊位建设后将7#、8#改造为集装箱泊位。最终1#~8#泊位将形成可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岸线长约2400m、陆域纵深为780~900m的大型集装箱泊位区”。
2.根据我局上报市委、市政府的《关于港区功能布局调整和发展思路建议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海沧7~8号散杂货泊位功能调整为集装箱”。
3.目前,后石港区已启动开发建设,后石港区3号泊位(20万吨级)已开工建设,后石航道二期工程工程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计划2016年开工建设。随着后石港区的开发,为海沧港区的功能调整创造了有利的调整。
四、有关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编制问题,我局已经根据港口生产的特点,编制有管危险化学品装卸等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的有关要求开展企业内部演练和港口应急预案的演习演练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吴顺彬
联 系 人:黄河滨
联系电话:0592-3525059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