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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住老旧小区改造关节点,全面加快改造提升进度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7 1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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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建办函〔2016〕63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素玉代表:

  《关于抓住老旧小区改造关节点,全面加快改造提升进度的建议》(第11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我市老旧小区存在的燃气、供水、供电等市政配套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社区治理薄弱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补齐社区短板,2015年10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由市建设局牵头,在调查摸底全市1989年底前建成的约390个老旧小区中,筛选了思明区的海洋新村、先锋营小区、阳台山、玉荷里盈翠里小区,和湖里区的金鼎社区、神山三航小区等6个老旧小区,开展试点改造提升工作。在市、区、街道、社区、居民群众、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小区的市政配套、小区环境、建筑物本体都得到了完善和提升,特别是燃气、供水、供电等市政配套设施均得到了完善,取得了良好成效。

  经梳理、汇总试点工作经验,市委、市政府研究印发了《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委办发〔2016〕24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是指1989年底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非商品房小区(项目)和非个人集资房小区(项目)。重点对市政配套设施、小区环境、服务设施等公共部分进行改造。资金由居民出资、管线经营单位投资、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筹集。其中,燃气新建部分的改造提升资金由华润燃气投资;燃气的更新改造部分由华润燃气投资,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改造后,小区均实现了燃气到户,居民根据意愿缴交初装费后即可通气。《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意见》特别明确:“管线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初装费等相关费用,应在改造前向小区居民公布,属于低保户和困难户的,各经营单位给予入户初装费用减免优惠。”

  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计划用三至五年时间完成全市约390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厦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意见》要求各区制定区级实施方案,现思明、湖里区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审核。我市老旧小区主要集中分布在岛内两区。其中,思明区计划按照“三年基本完成、两年扫尾”的目标完成辖区330多个老旧小区改造;湖里区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辖区22个老旧小区改造;其他各区正在制定区级实施方案。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锦良

  联 系 人:吴育平

  联系电话:0592-8123031

  附件:厦委办发〔2016〕24号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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