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同政函[2016]46号
答复类别:D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金柱等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同安区莲花镇水洋村出行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同安区莲花镇水洋村位于同安西北部,东南邻莲花镇小坪村道地自然村,西北邻安溪县大坪乡前洋村。该村原主要对外交通为全长5.03公里的道地至水洋公路。2005年4月,原厦门市长张昌平调研小坪水库时作出了禁止机动车在小坪水库大坝(工作平台)行驶的决定。鉴于道地至水洋公路唯一必经通道小坪水库大坝已禁行,我区于2007年开工建设水洋至前洋公路,解决水洋村机动车绕行前洋至大坪、小坪、军营进同安的通道。
二、2013年,为解决水洋村村民和学生公交出行问题,市教育局长、林国财副区长、许国华副区长及相关部门、镇村领导现场调研,确定先行改造道地至小坪水库大坝段2.94公里道路,使其满足公交车开通至小坪水库大坝的通行条件,现已按要求完成该段道路安保工程提升改造,并已开通公交车。
三、目前我区正在对小坪水库大坝至水洋村2.269公里道路作安保工程提升改造,但鉴于小坪水库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限于坝基的承载力,已不允许加高加宽坝体及增加坝顶荷载。为此,为确保小坪水库大坝安全,不宜加宽坝体而在坝顶行驶车辆。
四、因小坪水库大坝(工作平台)禁止通行机动车辆,目前又尚未具备新建跨水库桥梁得可行性。下一步将与安溪大坪乡研讨打通从水洋经安溪前洋至莲花镇尾林村道路的可行性方案,为今后规划建设新线路作好前期准备。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许珠明
联系人:林穆生
联系电话:7221449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