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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8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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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一:

  厦发改复函〔2016〕17号

  答复类别: B类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苏永全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的建议》(第126号)收悉,我委非常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城乡统筹相关问题,我市高度重视,为此特地成立了厦门市城乡统筹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今年,我委结合职能,将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推进城乡统筹此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岛外新城建设

  环东海域东部新城要全面启动起步区、东坑湾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建项目,建成翔安西路(西滨立交到翔安南路段)、滨海东大道段(翔安南路到翔安大道段)等项目,加快建设城场路、钟宅片区和临海片区市政配套、浏五店岸壁整治等项目,启动建设美峰生态公园、后田变电站等项目。

  马銮湾新城要重点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马銮中路、清淤整治与生态修复、综合管廊和厦门一中海沧分校等项目,建成灌新路、西滨路改造工程和马銮湾南部海沧片区路网等项目,尽快形成新城框架。

  二、增加岛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启动新一轮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建设计划,新增中小学学位20000个(岛外布局90%)、幼儿园学位6000个(岛外布局80%)。加快一中、科技等优质校岛外分校建设,推动外国语、双十、实小等岛外分校开工。推进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厦大附属翔安医院等医院建设,加快集美新城医院前期工作,增加岛外医疗资源。

  三、全面开展岛外九大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宜居环境建设。完成海沧、集美区截污纳管和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厂提标改造工作,建成翔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工建设杏林污水厂扩建、海沧污水厂改造、西炉再生水厂等项目;加快推进开工东部、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巧莉

  联 系 人:陈林琳

  联系电话:0592-2896102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16日

 

  答复内容二:

  厦财函建〔2016〕12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苏永全代表: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按照“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发展理念,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区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其中,市财政涉农投入主要包括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快线沿线整治、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流域绿道河道建设)、岛外九大溪流流域综合治理截污纳管、小城镇试点建设、四边绿化、农村公路、旧村改造等专项资金。此外,汀溪、新圩等一批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莲花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两环八射”快速路网,轨道交通等一批市级市政、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大面积覆盖农村地区,将有效提升我市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我局非常赞同您提出的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乡统筹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城乡统筹投入机制的建议。目前,市里正在研究在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后续管养上由区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办法;我局也在抓紧出台拓宽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打造市场化投融资平台的办法,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从传统的单纯依靠财政资金投入模式,逐步转变为面向市场的多元投入模式。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珠龙

  联 系 人:纪志斌

  联系电话:0592-5397786

  厦门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8日

  答复内容三:

  厦农函〔2016〕23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苏永全代表: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在2016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洪碧玲强调要在推动城乡一体化上取得新成效。您在建议中既肯定了各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也分析了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管理维护、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就建立多元化的城乡统筹投入机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我市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和推动作用。

  一、扎实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及老区山区建设。为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力度,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厦委发〔2006〕3号)、《关于加快老区山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08〕1号),扎实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及老区山区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及老区山区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效。2006—2016年市、区两级财政已投入项目补助资金12.25亿元,重点对194个村进行道路建设共2978公里、排水排污沟(管)1799公里、挡土墙 1099立方、路灯22755盏、篮球场500个,门球场104个,购置人力垃圾转运车1115辆、健身器材696套等,实施村内环境整治、绿化和美化建设工程,基本实现了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环境美化的目标。

  二、加强农村公共设施管理,改善村容村貌。结合市市容考评委全年综合考评成绩,累计下达已建设重点村后续管理考核奖励资金5443万元,其中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重点村3990万元、老区山区重点村1453万元,共同做好已建公共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有效巩固建设成果,确保村容村貌保持清洁。

  三、推动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大岛外和农村地区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完成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学校同薪同编和城乡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实现医保覆盖城乡,统筹医保基金,统一城乡筹资标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

  认真借鉴您的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统筹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13号)工作部署,以“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为目标,统筹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农业设施项目,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鼓励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培植一批规模化农产品重点流通企业。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

  (二)推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统筹推进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机制。继续实施村容考评以奖代补办法,提高群众共同爱护农村公共设施的积极性。继续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农村。

  (三)完善农村投入持续增加机制。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增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建立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吕参军

  联 系 人:徐孝飞

  联系电话:0592-2892262

  厦门市农业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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