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建办函〔2016〕58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林清良等代表:
《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13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2014年4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局会同市规划委委托市规划设计院交通研究中心,开展我市停车场建设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按照近中远期逐步实施的原则,在我市六个区进行选点布局,力求有效缓解我市停车位不足的现状和停车难问题。同时,还专章规划了岛外轨道交通、公交枢纽和首末站等配套P&R停车场,构建公交换乘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政策。目前编制方案已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二、规范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
目前,思明、湖里和海沧区已实现由一家区属国有企业对辖区内的道路停车收费进行统一管理,并全面推行非现金收费,收取的停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下一步我局将推动其他城区按《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规范管理。
三、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局正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模式。《实施意见》在用地保障方面,重点提出:鼓励在农村的预留发展用地综合开发中结合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挖掘其他的停车设施建设资源方面,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筑区划内增建停车设施,鼓励非住宅用房改建成停车设施等等,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提出资金补助、财政贴息等财政金融支持措施。
四、综合治理,缓解交通难
为了综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我市成立了大交通办,统筹协调全市的交通问题,包括城市交通体系的优化,交通整体的组织与管理。随着我市公交系统和慢行系统的日益完善,今后我局将在大交通办的统筹下,, 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停车需求调控等手段,积极倡导民众公交出行和绿色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签名:许勇铁
联系人:吴界牧
联系电话:0592-2270293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