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建议回复函 > 正文

关于思明交警大队曾厝垵停车场建为综合公共停车楼再建议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8 16:5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058779

  答复内容:

  厦公函〔2016〕120号

  答复类别:C类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林起代表:

  《关于思明交警大队曾厝垵停车场建为综合公共停车楼再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初市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您已提出将思明交警大队曾厝垵停车场改建为综合公共停车场的建议(第140号建议),经我局研究,考虑到日常应急演练和队伍训练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法暂扣车辆不能与社会车辆混放,以及执法办公区域夜间安全管理等因素,认为不能改为社会公共综合停车场。您认为上述理由缺乏说服力,并于今年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再次提出该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曾厝垵片区停车资源及停车需求再次进行梳理调查,深入研讨建议可行性。

  经前期调查和研讨,我局认为将思明交警大队曾厝垵停车场改建为综合公共停车场的建议,尚不可行。一是该地块为规划部门审批的思明交警大队红线用地范围内,地块使用性质已明确,我局认为不宜因片区停车难问题,而变更地块权属和使用性质,改造为社会停车场。二是作为重要行政执法力量,按照公安部硬性要求,必须要有可以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活动、队伍训练等场地,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该地块原就是日常应急演练、队伍训练所用场地,也是民警工作之余疏解身心压力的健身篮球场地。三是思明分局交警大队现有三个暂扣车辆停车场,即洪莲停车场、胡里山停车场、灌口停车场,面积分别为1200m²、5000m²和6666m²,现停放三轮车641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2155辆、汽车398辆,已达饱和状态,且周转利用率过低,日常违法暂扣车辆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扣车辆均无处停放,也无法安置群众反映强烈的“僵尸车”,严重影响日常执法工作。为保障工作实际需要,思明交警大队暂时将院内停车场及草地上作为执法临时停车场,现已停满了145部暂扣车辆。按公安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涉嫌违法车辆不能和社会其它车辆混放。四是经摸底调查曾厝垵片区现有社会车辆停放场所资源,主要有:用于停放旅游大巴的开元国投(胡里山炮台)停车场,占地4000平方米;天泉路曾厝垵加油站停车场,占地1万平方米;曾厝垵北路思明区检察院对面有一处9600平方米的停车场和路边73个停车位;环岛路北侧停车位1000余个、珍珠湾停车位70个、书法广场停车位40个、金荣剧场50个,以及曾厝垵北路文联大厦周边停车位63个。从我局调查情况看,天泉停车场车位经常还有富余,检察院对面停车场夜间经常处于空闲状态。五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带动私家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停车场建设尤其是中心城区的停车场建设必然无法跟上私家车发展速度,且可用于停车地块资源日益紧缺,我局认为,市政府应加大公共交通建设的资金投入,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引导市民尽量减少私家车出行,既满足市民交通出行需求,又可遏制私家车的发展。六是当前来思明交警大队办理业务的市民众多,院内人车混杂,现有办公条件已不堪重负,群众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已多有怨言,下阶段交警支队车管所将迁移至岛外,部分车驾管业务将下放到大队办理,届时大队需受理的业务量将大幅增加,尚急需争取政府支持,扩建办公场所,开辟更多的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

  当前,市政府正着手研究全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计划,已形成《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实行错时停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用停车设施等理念。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相关精神,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和要求,大力推进停车管理,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5月4日上午,我局交警支队林炳聪副支队长带队拜访您,详细介绍了建议办理情况及意见,并就下一步推动加强停车管理交换意见,感谢您对我局的办理情况表示理解与肯定,也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炳聪

  联系人:陈亮芳

  联系电话:13850069989

  厦门市公安局

  2016年5月18日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