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一:
厦发改复函〔2016〕27号
答复类别: B类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朱奖怀代表:
您《关于打造“众创厦门”创业创新都市的建议》(第15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国务院推动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起了全社会的积极响应。近一年来,我市加大了有关创新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与环境。建议中提出要加强国有孵化器转型发展、加大众创空间政策力度、合理布局众创空间建设、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等举措,对我们正在开展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加快我市国有孵化器的转型发展
随着众创空间的兴起,作为我国创新创业生态的新产物,众创空间定位于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相较于孵化器略有重叠,但比后者更宽泛、门槛更低,着重营造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融资对接、创业培训、媒介资讯等的全方位生态环境。
建议中提出众创空间从物理空间、管理体制、服务体系三个方面转型发展,对此我们高度认同。基于众创空间的界定,我市在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中,民间团体、民营企业、民间资本都异常活跃,竞相参与众创空间的建设,直接或间接推进了传统孵化器,特别是国有孵化器的转型发展。期间,厦门火炬高新区所辖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即通过整合打造了“芝麻开门创客汇”,厦门大学在软件园二期内建立了“火炬极客空间”等。从空间上腾出独立的创新创业场所,在服务体系上整合组建管理服务团队,引入创业导师及天使投资者等创新举措,不断优化服务为创业提供支撑保障,在管理体制方面也在积极探索。
同时,在2015年下半年,我们全力提升改造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能力,全市以软件园二期为着力点,从汇聚创新创业人才、打造创新创业龙头企业、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7个方面着手,打造创新社区。建设众创园区,现已在各区全面推进中。2016年,我们重点推动各区提升改造双创集聚片区,在产业园区建设的顶层设计阶段,即整合融入创新创业服务功能,引导在建及已建成的孵化器提升改造,如软件园三期,腾出空间提供共享服务,建设创业大街,促进创新创业集聚发展。
此外,市里还统筹引进国内知名众创机构,目前爱特英诺、车库咖啡、阿里巴巴等众创机构已相继落地,以共建的方式建立众创空间,同时引进了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团队,将有效优化我市创新创业服务品质。为整合业内信息资源,我们还举办了2016亚洲创业大赛、两岸创业和创投论坛等大型创新创业活动,期间举办项目路演等活动,吸引投资者参与,创新创业氛围浓厚。
二、关于加大众创空间政策力度
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府〔2015〕277号),从9个方面、35条具体措施明确了具有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其中,对市级众创空间的扶持主要有6个方面,运营补助、创业项目融资或注册企业奖励、场租补助、公共软件和设备补助、宽带和数据中心补助、创新创业大赛补助。
1、建议中提出应注重对创业者的支持,这正是我们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核心,因为人才是第一位的。考虑到创业者及单一项目扶持兑现的多样性,参照其它先进地市的做法,厦府〔2015〕277号文从鼓励科研人员创业、鼓励大学生毕业生创业、吸引留学人才来厦创业、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引进人才、吸引台湾青年来厦创业五个方面出台扶持措施,基本覆盖了不同层次的创业者。2016年,市委、市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进一步补充调整政策重心,分层次实施人才激励政策,打破了传统年龄、身份、职称的限制,只要企业肯给人才高薪,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财政就提供相应补贴,增强了对人才的吸引力。
2、建议中提出加大政策的杠杆效应,尽量发挥社会专业机构在政策实施中的作用,我市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2015年9月成立的市众创空间产业协会,就接受市科技局的委托以服务外包的形式开展了2015年市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调查,以及2016年第一批市级众创空间现场审核等工作。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梳理了我市众创空间发展现状,并对外发布了《2015厦门市众创空间发展白皮书》,书中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实的剖析,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下阶段公共政策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评估。
3、建议中提出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对此我们非常赞同。目前,有关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间存在叠加、重合的现象,特别是区与区之间为招商引资或引智产生竞争。为此,市政府成立了产业办,由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重大事项,如为避免企业多头申报、财政资金重复支持,建立事前协查机制;对重大项目由市里统筹对接,如英诺众创、车库咖啡、阿里巴巴的落地,以及在谈的腾讯等。下阶段,我们将统筹协调区级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维护政策的统一性。
此外,同质化是当前众创空间发展的主要问题,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注册、财税、法律、政策等基础服务外,管理团队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有限,亟需提高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检测环境、路演展示等增值服务。随着市场的优胜劣汰,不具备条件的众创空间必将被淘汰。后续,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强化众创空间的服务功能。
三、关于合理布局我市众创空间建设
目前,我市众创空间已形成了以青瓦众创空间为代表的专注行业型,以爱特众创空间为代表的培训辅导型,以坚果众创空间为代表的投资促进型,以思明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代表的综合创业生态体系型等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涵盖移动互联网、文化创意、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领域。
1、建议中提出众创空间布局应注意配套环境,利用现有创业园区,开展众创空间的建设试点。2015年,为提升改造创新创业环境,市政府以软件园二期为着力点,从汇聚创新创业人才、打造创新创业龙头企业、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7个方面着手,打造创新社区。全市仅在软件园二期内已有民间资本投资的爱特咖啡、坚果众创,国有资本转型建设的芝麻开门创客汇、高校为代表火炬极客空间等,虽然没有集聚在同一建筑物内,但相互响应、资源共享,在园区内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为此,在软件园三期的建设中,火炬管委会与集美区联合提出了改造提升方案,在总结软件园二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软件园三期的空间优势,规划建设了众创空间集聚区。
2、建议中明确要一致对外招商,避免不正当竞争。市政府已注意到有关创新创业、众创空间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一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已由市里统筹协调,如已落地的英诺众创、车库咖啡、阿里巴巴等知名众创机构的引入,以及在谈的腾讯基地等项目均由市里统筹协调,引导项目落地。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对“众创厦门”的公共服务
建议中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具有可行性,在软件园二期提升改造中,火炬高新区率先通过打造“创+驿站”,对园区政务服务模式进行了创新,为创业者提供企业辅导、企业设立、法律、金融、会计、人力资源等“一站式”创新创业服务;通过创建智慧园区,建立政务服务、园区服务、市场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实现便利化、高效化、精准化服务。此做法已在全市各区、各创新创业集聚片区建设中全面推广。
我们坚信,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必将统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城市发展、社会治理转型,打造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高度融合的城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王巧莉
联 系 人:王 婷
联系电话:0592-2896137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12日
答复内容二:
厦科函〔2016〕49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朱奖怀代表:
《关于打造“众创厦门”创业创新都市的建议》(第150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我市国有孵化器的转型发展
(一)我市国有孵化器的基本情况
孵化器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简称,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按运营主体划分,一般分为国有孵化器和民营孵化器两类。目前,我市孵化器共有13家,其中国有孵化器9家,包含5家国家级孵化器。
(二)我市国有孵化器的转型发展
1.物理空间转型。目前,我局正在推动众创空间发展,努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众创园区有利于集聚众创空间,有利于尽快完善孵化链条,加快众创空间的差异化发展和集群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国有孵化器物理空间转型。2015年,我局支持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打造“芝麻开门创客汇”;2016年,我局支持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厦门科翔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国有孵化器围绕我市产业布局,建设专业化的众创空间,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2.管理体制转型。目前,我市对市级孵化器的考核管理主要依据《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厦科联〔2013〕50号),《管理办法》对在孵企业的成立时间、场地使用面积、注册资金、技术领域、在孵时间、研发人员比例均有明确的要求,基本能确保引进的孵化企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此外,科技部火炬中心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每年都会对国家级孵化器进行指标审核,我市5家国家级孵化器中的4家近三年考核成绩都是优秀。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孵化器的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及考核机制,以促进孵化器的良性发展。
3.服务体系转型。我市已建孵化器均为入住企业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服务,但提供的创业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通过政策引导、考核管理等途径,鼓励支持孵化器运营机构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将创业服务做专、做精、做细。
二、关于加大我市众创空间政策力度
(一)注重对创业者的支持
2015年9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府〔2015〕277号),从鼓励科研人员创业、鼓励大学生毕业生创业、吸引留学人才来厦创业、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引进人才、吸引台湾青年来厦创业五个方面出台了七条人才扶持措施,覆盖了不同层次的创业者。其中,市科技局牵头落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引进人才补贴已完成2015年度的政策兑现,共计817.3万元,惠及162家小微企业。2016年,我局将深入各区宣传该项政策,让更多的创业者了解和享受这些扶持政策。
(二)加大政策的杠杆效应
近年来,市科技局不断深化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方式改革,除了对初创期和高校院所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外,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助、资本金投入、担保费(保险费等)补贴的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风险。
(三)维护政策的统一性
目前,市政府各部门对众创空间的扶持依据的是厦府〔2015〕277号文,标准是统一的,三年内有效。各区为了鼓励众创空间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出台了适用于该区的扶持政策,标准也是统一的。考虑到财政资金应发挥引导作用和扶优扶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众创空间,政策给予同等支持,但目前尚难做到普惠。
我局对包括众创空间在内的所有扶持资金的兑现,都实现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项目协查机制,避免企业多头申报而获得重复支持。
三、关于合理布局我市众创空间建设
2015年,全市认定了三批共35家市级众创空间,其中:2家被授予全国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称号,13家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经认定的众创空间近一半位于配套环境较好的软件园二期。已认定的众创空间面积达9万余平方米、创业团队585个、创业人员3600余人,涵盖移动互联网、文化创意、电商、智能制造等领域。2016年3月,我局启动今年第一批市级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104家单位申报,认定80家。
基于软件园二期的良好环境,我市将其打造成为创新社区,并将这一模式复制到软件园三期的建设中,打造更多的创新创业示范区。
目前,我局正在起草制定《厦门市众创空间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众创空间的区域规划,引导各区结合自身的产业优势重点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避免无序竞争和同质化严重。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创新厦门”的公共服务
(一)出台“1+N”扶持政策
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中,对市级众创空间的补贴,主要有6个方面,即:运营补助、创业项目融资或注册企业奖励、公共软件和设备补助、宽带和数据中心补助、创新创业大赛补助、场租补助。市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出一系列配套政策,主要有:《厦门市众创空间认定办法》、《厦门市科创红包管理办法(暂行)》、《鼓励岛内老工业厂房成片改造建设创业创新集聚区的暂行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实施意见》等。各区也先后出台了扶持政策,如:《思明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湖里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集美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创新的实施办法》、《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众创空间发展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在全市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建设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目前我局已着手启动厦门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项目总投入2320万元,规划建设科技综合服务区、科技服务机构入驻区、综合服务配套区三大功能区,将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众创空间等单位提供包括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咨询培训、认证评估、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科技金融等一站式的科技服务。目前已完成平台工程设计内部装修效果图,开始部分施工图制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 波
联 系 人:王维贤
联系电话:0592-202753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5月26日